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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配套机制的行政应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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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22-29,共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首批15个行政应诉典型案例,为观察法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效提供了重要样本。行政应诉通过承载空间和信息基础的供给,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扮演了沟通平台角色。行政应诉庭审旁听普法功能和理性对话...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首批15个行政应诉典型案例,为观察法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效提供了重要样本。行政应诉通过承载空间和信息基础的供给,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扮演了沟通平台角色。行政应诉庭审旁听普法功能和理性对话互信功能的释放,能够发挥预防行政争议产生的溢出效应。人民法院在坚守依法审判底线思维和以人民为中心行政审判观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促成行政自我拓展应诉案件范围和行政应诉自我纠错结案进行正向激励,并针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出庭应诉和聚焦实质化解发声义务进行反向问责,进一步激活中国特色行政应诉制度的治理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应诉 沟通平台 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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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规范主义进路 被引量:2
2
作者 闫尔宝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1期30-41,共12页
从实务界发布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出发,可以提炼出当前对这一审判理念两种不同的理解进路及其操作方式:结果主义和规范主义。两者在基本理念、制度操作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相较而言,规范主义进路更符合建设法治国家要... 从实务界发布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出发,可以提炼出当前对这一审判理念两种不同的理解进路及其操作方式:结果主义和规范主义。两者在基本理念、制度操作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相较而言,规范主义进路更符合建设法治国家要求和司法权运作规律,更契合既有审判经验和做法,且内涵于现有法律规定,结果主义进路则因存在诸多问题而应当审慎采用。在规范主义进路之下更好地展开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属性,重视行政诉讼类型理论应用,正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规则,注重发挥法官释明和依职权调查证据的能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规范主义 结果主义 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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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人民群众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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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宣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3年第12期63-63,共1页
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将正式施行。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次《行政... 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将正式施行。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次《行政复议法》修订是1999年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其一大亮点是规定增加了多项便民举措,为当事人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 纠正违法 解决行政争议 重要法律制度 提供便利 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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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视角下确认违法判决适用的例外——以两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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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琳 《荆楚学刊》 2023年第5期84-89,共6页
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性的情况下,是否一律适用确认违法判决较为模糊。以两案为例,明确法院可以通过在诉讼过程中纠正、发送司法建议、在裁判理由中予以指正的方式,实质解决行政争议。进而细化构成要件,提出“程序轻微违法”“... 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性的情况下,是否一律适用确认违法判决较为模糊。以两案为例,明确法院可以通过在诉讼过程中纠正、发送司法建议、在裁判理由中予以指正的方式,实质解决行政争议。进而细化构成要件,提出“程序轻微违法”“没有实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是确认违法判决例外的要素之一,在此基础上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予以指正,满足形式要件,以达到纠正违法性的效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再作出确认违法判决的必要,才能作出裁定或判决。从争议化解角度看,能够平衡与协调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质解决纠纷;从行政法治发展看,是向实质法治转变,以求最大限度发挥已存在行政行为的社会效用,维护法律的安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纠正行为 确认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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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决行政争议中实质性标准的廓清 被引量:3
5
作者 唐安然 《交大法学》 CSSCI 2023年第5期100-114,共15页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理念下,能动司法不意味着司法万能。司法实践对实质性的判断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上:通过合理性审查消灭不确定法律状态,基于保障权益和节约资源而变通诉讼程序,进入审判外协商调解与府院合作的解纷渠道。一方面,...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理念下,能动司法不意味着司法万能。司法实践对实质性的判断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上:通过合理性审查消灭不确定法律状态,基于保障权益和节约资源而变通诉讼程序,进入审判外协商调解与府院合作的解纷渠道。一方面,法院将确权判决、原告撤诉、诉讼程序不重启、协商调解等可视化结果视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另一方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多数裁判文书中仅作为宣誓性表达。这造成实质性的形式化,泛化实质性标准,产生司法能动与谦抑、程序与实体、尊重当事人意志与司法介入之间的价值冲突。我国司法正义观介于纯粹过程正义和结果正义之间,追求解纷效率的同时,需避免司法负担过重或肆意逸脱至审判外渠道。鉴于此,司法解决行政争议中实质性标准应受限于司法实体裁判能力,理性识别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且不可将协商调解与府院合作等同于实质性的达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解决 实质性标准 过程正义 结果正义 温和的司法能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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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限定及其规则--基于《行政诉讼法》第1条展开的分析 被引量:37
6
作者 章剑生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93-104,共12页
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之立法目的,由此,行政诉讼呈现出多重立法目的之分层化。在实现"解决行政争议"这一立法目的的过程中,必须权衡它与其他三个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从而构成了对&q... 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之立法目的,由此,行政诉讼呈现出多重立法目的之分层化。在实现"解决行政争议"这一立法目的的过程中,必须权衡它与其他三个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从而构成了对"解决行政争议"的限定。基于司法审查和诉讼调解的制度性功能,我们可以导出对"解决行政争议"的限定之内容及其相关规则。作为一种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同样具有"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但判断是否能够"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却要受制于该制度的局限性。行政诉讼只能解决部分的行政争议,也只能在法律上解决行政争议。将"解决行政争议"替换成"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可能会导致行政诉讼多重立法目的之间的价值冲突,从而影响行政诉讼法的整体性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立法目的 解决行政争议 司法审查 诉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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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之实践检视——以上海法院32个典型行政案件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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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74-83,共10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发布的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为观察我国当下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绝佳窗口。就实质性解决的判断标准而言,全面回应当事人真实诉求、整体化解行政与民事交织争议、彻底维护当事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发布的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案例,为观察我国当下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贯彻实施提供了绝佳窗口。就实质性解决的判断标准而言,全面回应当事人真实诉求、整体化解行政与民事交织争议、彻底维护当事人利益关切构成行政诉讼案结事了的重要表征。就实质性解决的主体构造而言,法院系统的上下联动、府院互动的灵活多样、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构成行政审判能力发挥的组织资源。就实质性解决的具体路径而言,依法判决的日渐边缘、权益保护的不确定性、监督行政的功能萎缩构成协调化解路径依赖的负面效应。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在法治典范区域的实践得失,亟待行政法学理予以总结提炼,促进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府院互动 协调化解 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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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生成背景 被引量:5
8
作者 章志远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26-131,共6页
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兴起,源于对行政审判实践中“程序空转”现象的反思,与以提升司法能力为取向的人民法院改革目标相契合。从行政争议的个案处理到诉源治理,司法观念变迁促进了人民法院法律性与政治性的有机统一,为行政... 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兴起,源于对行政审判实践中“程序空转”现象的反思,与以提升司法能力为取向的人民法院改革目标相契合。从行政争议的个案处理到诉源治理,司法观念变迁促进了人民法院法律性与政治性的有机统一,为行政诉讼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生成奠定了思想基础。新时代社会矛盾变化增加了行政争议上升的风险,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理念的引入兼顾了行政审判底线思维和服务大局观,成为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思维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司法能力 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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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视角下我国行政诉讼补救判决之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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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傲 章玉洁 《重庆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8期71-83,共13页
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一些具体制度修改上对这一立法目的进行了回应,其中,第76条、第78条确立了一种新的判决形式——补救判决即是一种体现。然而,上述法条仅以“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 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一些具体制度修改上对这一立法目的进行了回应,其中,第76条、第78条确立了一种新的判决形式——补救判决即是一种体现。然而,上述法条仅以“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的表述对补救判决予以规范,但对该判决的适用条件、具体程序、救济制度等未予以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状况较为混乱。补救判决相关规则的缺失,亟待对实践的反思及对实体规范的深究为基础进行完善。在具体布设中,应当进一步明确补救判决的适用条件、确定具体适用程序、完善救济及保障制度,以达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救判决 行政诉讼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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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的纠纷化解路径——以“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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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琦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6期147-160,共14页
我国行政复议中止制度仅对中止事由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如何启动行政复议中止及恢复案件审理的规定都不明晰,这使得实践中极易引发行政复议中止纠纷。在行政权主动扩张和司法权过度谦抑的背景下,申请人既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渠道,转而寻求... 我国行政复议中止制度仅对中止事由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如何启动行政复议中止及恢复案件审理的规定都不明晰,这使得实践中极易引发行政复议中止纠纷。在行政权主动扩张和司法权过度谦抑的背景下,申请人既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渠道,转而寻求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效果亦十分有限,从而造成了对行政复议及时原则和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的破坏。具有丰富内涵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命题对此能提供一定的思路,在这一理论的指引下,当发生行政复议中止纠纷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允许行政复议申请人先向其提出异议,以追求纠纷的最便利解决;当行政复议内部救济未果,法院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中止进行实质审查,确保司法最终救济原则的实现;而随着检察机关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中的重要性不断攀升,应当发挥其对行政复议中止纠纷解决的监督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中止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诉讼 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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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争点的析出与展开——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审判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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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24-35,共12页
争点是当事人之间的客观争议在法律上的根本分歧所在,是引导诉讼活动开展的主线,更是裁判需要解决的实质性问题。争点制度影响诉讼程序的透明和效率,更决定了审判的质量和效果,对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举足轻重。行政案件争点的析出应当坚... 争点是当事人之间的客观争议在法律上的根本分歧所在,是引导诉讼活动开展的主线,更是裁判需要解决的实质性问题。争点制度影响诉讼程序的透明和效率,更决定了审判的质量和效果,对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举足轻重。行政案件争点的析出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兼顾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要素和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揭示核心争议。应当建立和完善与争点析出相匹配的审前制度,特别是要对诉答制度和举证制度进行规范,保障当事人对争点确定的参与权。作为诉讼活动核心内容的庭审和文书,应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进行结构性改造。围绕争点作出实质性判决,避免程序空转,需要斟酌选择合理的裁判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在法律框架内实质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争点 析出 展开 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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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论:法理、构造与评判 被引量:7
12
作者 章剑生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9-101,共13页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以得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规范基础;从诉源治理、法院现状和原告诉求等面向,可以找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事实基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的构造要义可以从范围、程序和终结方式等方面证成。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国家治理策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权利保护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则是这一趋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两个基本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前调解 行政争议 合法性审查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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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与完善——以“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为视角 被引量: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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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万华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99-117,共19页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未再启动新的法律程序;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经由行政诉讼程序获得实质处理。相较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具有更大空间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经由复议体制改革和复议程序...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后未再启动新的法律程序;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经由行政诉讼程序获得实质处理。相较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具有更大空间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经由复议体制改革和复议程序制度改革,行政复议制度的立法定位逐渐由内部监督机制向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转型,有必要将“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中。未来的行政复议机构应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分离,在行政复议机关之下直接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形式采用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而非行政复议局模式;复议案件审理模式的建构,应强调发挥复议机构的能动性,在引入直接言词原则的基础上采职权主义;复议决定体系的完善,应建构以变更决定和明确履职内容的履职决定为主的复议决定体系,侧重对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直接进行调整,与以撤销之诉为核心的行政诉讼形成合理分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程序终结 实质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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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修改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回应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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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运凯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30-42,共13页
《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制度供给,使行政复议制度能够充分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这需要深入挖掘并努力体现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理构造可以通过概念界定及类型化分析的路... 《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制度供给,使行政复议制度能够充分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这需要深入挖掘并努力体现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优势。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原理构造可以通过概念界定及类型化分析的路径实现。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是要处理好监督依法行政与解决行政争议、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命令裁判与协商合意、完善单体制度与优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法治政府与培育法治社会等五种关系。在《行政复议法》修订中,要对照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性"的优势,从包容性、公正性、效率性和实效性等四个方面予以积极回应,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比信访更规范,比诉讼更简便、更务实管用的纠纷化解机制,真正实现"定分止争""诉源治理",将行政争议主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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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从大数据看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创新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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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琥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3期17-26,共10页
我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把"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并确立系列制度加以落实。从近年来大数据可以直观反映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存在短板。解决行政争议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推进国家治理... 我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把"解决行政争议"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并确立系列制度加以落实。从近年来大数据可以直观反映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存在短板。解决行政争议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系统思维重新构造相关制度,关键在于要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多元解决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重构、推进行政诉讼制度创新、夯实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社会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解决行政争议制度 逻辑理性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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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司法审查模式的优化——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导向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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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明生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4期79-85,共7页
传统的司法审查模式难以适应新型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出现了诉讼请求类型明显超出合法性审查原则范围、民事实体法律规范广泛引入导致的适用冲突、利害关系判断比重较大增加原告负担、忽略原告诉讼请求的倾向等问题。为此,M区法院... 传统的司法审查模式难以适应新型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出现了诉讼请求类型明显超出合法性审查原则范围、民事实体法律规范广泛引入导致的适用冲突、利害关系判断比重较大增加原告负担、忽略原告诉讼请求的倾向等问题。为此,M区法院在审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中建构了一种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导向的司法审查模式,契合了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平衡了行政协议的契约性和行政性,妥善处理了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的关系,在有效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行政争议。这种新的审查模式,侧重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审查基础,明确行政和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优化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标准,兼顾当地的征收政策、司法实践与公共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件 司法审查模式 合法性审查 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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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补充机制的司法调解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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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64-73,F0002,188,共12页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近六年来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方式审结的典型行政案件,“林建国案”宣示了司法调解所具有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功能。当下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协调和解路径偏好,应当在新行政诉讼法的...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近六年来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方式审结的典型行政案件,“林建国案”宣示了司法调解所具有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功能。当下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协调和解路径偏好,应当在新行政诉讼法的体系化解释中予以解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是一个以依法判决为主导、以司法调解和协调和解为补充、以其他辅助机制为配套的基本构造,司法调解因具有可视正义而处于优先适用地位。行政审判实践中司法调解补充性机制的失灵,源于法律文本规定自身的局限、行政审判考评的现实压力和当事人双方复杂的社会心态。为了激活司法调解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中的补充性作用,应当通过制定专项司法解释、构建科学考评体系、规范典型调解案例发布等三个方面进行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林建国案” 补充机制 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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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职能定位、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18
作者 赵海荣 刘晓燕 《青海检察》 2023年第2期30-33,共4页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制度,在建设法治政府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抗诉、调解、和解等方式对行政诉讼...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制度,在建设法治政府和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抗诉、调解、和解等方式对行政诉讼及行政行为实行法律监督,促进解决行政争议。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机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监督 行政诉讼 实质性化解 解决行政争议 司法制度 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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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的缺陷及对策
19
作者 卞森林 《中国城市经济》 2010年第11X期294-294,共1页
因行政合同引起的争议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比较混乱,因此,必须对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行改造,明确行政合同及解决行政合同争议的途径。
关键词 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争议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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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及其制度完善的探讨——基于《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思考 被引量:3
20
作者 曹加加 李金惠 《特区经济》 2023年第3期104-107,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本文分析了行政复议“主渠道”定位的内涵和基本要求,针对行政复议现存问题,提出通过进一步扩展行政复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本文分析了行政复议“主渠道”定位的内涵和基本要求,针对行政复议现存问题,提出通过进一步扩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机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加强行政复议的实体纠错力度等措施积极回应行政复议“主渠道”定位所提出的数量化和质效化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法 主渠道作用 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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