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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封期间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及其法律后果的认定——江苏宜兴法院裁定江南公司执行异议案
1
作者
许乐群
《青年与社会(中)》
2014年第11期109-109,共1页
法院预查封措施不影响预售商品房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约定解除权。预售商品房合同经裁判确认解除后,法院应当中止对预查封房屋的执行,但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在房屋出卖人处的到期债权。
关键词
预查封期间
解除权行使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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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预查封期间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及其法律后果的认定——江苏宜兴法院裁定江南公司执行异议案
1
作者
许乐群
机构
宜兴市人民法院
出处
《青年与社会(中)》
2014年第11期109-109,共1页
文摘
法院预查封措施不影响预售商品房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约定解除权。预售商品房合同经裁判确认解除后,法院应当中止对预查封房屋的执行,但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在房屋出卖人处的到期债权。
关键词
预查封期间
解除权行使
法律后果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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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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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1
预查封期间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及其法律后果的认定——江苏宜兴法院裁定江南公司执行异议案
许乐群
《青年与社会(中)》
201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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