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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of Domestic Violence and Its Legislative Impr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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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I Jia JIANG Lin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24年第4期904-921,共18页
Domestic violence i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basic human rights of family members,especially victimized women.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domestic violence,the criminal law needs to respond in an appropriate and t... Domestic violence i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basic human rights of family members,especially victimized women.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event domestic violence,the criminal law needs to respond in an appropriate and timely manner.However,the traditional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suffers from the problem of the lagging involvement of public power.At the same time,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governance model,based on th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 system stipulated in the Anti-domestic Violen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s also flawed in its institutional design and specific implementation.The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for domestic violence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view of positive criminal law,and the governance path should be furtheroptimized from two aspects:strengthening the foundation of the public-private cooperation governance model and deepeningthe criminal-civil interface.This will help to fully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omestic violence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criminal governance model legislative improvement
原文传递
生态环境法典的罪刑条款设置 被引量:3
2
作者 张明楷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39,共12页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环境犯罪的罪刑条款;罪刑条款应当与行为规则、行政处罚条款密切接近,故应采取分散型设置方式;行政刑法的特点是通过补强行为规则,确保行为规则的有效性,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通常采取行政犯的表述方式,但部分条款也可以采取刑法犯的表述方式;罪刑条款应以行政处罚条款为基础,通过增加不法要素与责任要素的方式,使环境犯罪具备应受刑罚处罚性;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时,重在防止以刑罚处罚替代行政处罚;应当将行为人积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规定为环境犯罪的减免处罚事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设置应注重必要性、明确性、合理性、协调性,不必顾虑与现行刑法典中环境犯罪条款的重复与交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附属刑法 罪刑条款 多元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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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困境与出路——由“邯郸13岁男孩被害案”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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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敏 时雪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37-251,共15页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发生一起3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舆论焦点从传统的“未龄不责”,逐渐转向了“低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等问题。对舆论意见体现出的在最低刑龄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时存在的价值冲突,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也需要考虑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理论层面,首先,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一种对身份的法律拟制,必然引发同一性和差异性的矛盾;其次,公众对于“未龄轻责”和“未龄免死”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源于报应心理。然而,报应主义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此外,网络舆论导向的修法可能会引发刑法谦抑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维持刑罚量配置的均衡,以保证刑法的谦抑性,即是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面临的难题。在我国历史上,“恤幼”思想源远流长,影响着我国古代的立法,即使在重刑时代,其也优先于报应主义的思想。在制度设计上,从汉代开始,我国古代传统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就体现出了相对弹性的模式,这种立法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拟制的缺陷。此外,自唐代起开始适用的“列举罪名+划定法定刑”罪行分级模式具有体系化和精确化的优势,也能够为最低刑龄制度的完善方向提供参考。从实践层面看,构建最低刑龄制度的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需要从过于刚性的“唯年龄论”转变为更加相对弹性的立法模式,以弥补法律拟制所导致的立法空缺。第二,现在立法中存在对相似案件处罚不均衡的情况,对此,应当缩小因年龄差异而导致的处罚差距,尽可能确保罪罚均衡。同时,还应当坚定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立场,放宽对未成年人减刑的限制,进一步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与刑法形成良好的衔接。第三,采用系统化的罪行分级方式,以法定最高刑为罪行分级的界限标准,建立更为严密的法网,防止处罚范围的过度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分级处遇制度 弹性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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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及其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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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1-82,共12页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切关联。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有助于改变“重受贿轻行贿”的格局,尽力修复刑罚需求的体系协调性,注重情节对刑罚的调节功能。《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列举的从重情节提供了量刑裁决的合法性依据,但是也为规范适用留下了诸多困惑,需要立足立法规定及其刑事法治原则进行教义展开,确保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精准实现,防范泛化蔓延或者随意适用带来的刑罚失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立法修订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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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化治理视域下我国轻罪治理实践检视与进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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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彪 冷晶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22,共13页
对犯罪治理,我国已进入轻罪治理时代。轻罪化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但也容易引发犯罪标签泛化、犯罪人口比例提升而加剧社会治安隐患。有鉴于此,应建立一般违法与轻罪、重罪,定罪与量刑,实体与程序之衔接体系。这具体... 对犯罪治理,我国已进入轻罪治理时代。轻罪化治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但也容易引发犯罪标签泛化、犯罪人口比例提升而加剧社会治安隐患。有鉴于此,应建立一般违法与轻罪、重罪,定罪与量刑,实体与程序之衔接体系。这具体体现为在规制社会失范行为时,首先应诉诸非法律手段,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进而采取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域的制裁措施,最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适用刑法上的轻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立法 社会治理 犯罪标签 刑罚功能 体系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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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时代的刑事立法理念、模式选择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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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0-63,共14页
固守传统观点,反对增设新罪和轻罪的消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具有科学合理性。折中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过是消极刑法观的另一种表述,也不完全可取。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现实,适时增设新罪和轻罪的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较具合... 固守传统观点,反对增设新罪和轻罪的消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具有科学合理性。折中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不过是消极刑法观的另一种表述,也不完全可取。根据已经变化的社会现实,适时增设新罪和轻罪的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理念较具合理性。我国现行刑法本来就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典,不存在所谓法典化、再法典化、解法典化的问题。现在的问题在于,是继续沿用现在的统一刑法典立法模式,还是跟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有构成要件与法定刑的附属刑法在内的多元立法模式。为了既保持刑法典的稳定性,又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我国应改采多元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宜粗不宜细”的刑法分则研究现状、原有统一刑法典模式不会被轻易改变、采用原有方式修订统一刑法典的状态亦不会被轻易改变等现实情况,将来无论小修还是大修刑法典,都应坚持类型性、有效性、目的性、明确性、比例性、平等性、互动性和国际性的修订规则,这亦是未来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化 刑法观 刑事立法理念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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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国刑法发展
7
作者 童德华 刚青卓玛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108-120,共13页
新时代背景下,刑法学价值存在从侧重自由保障到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并重的转型需要,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塑刑法的价值需求,推进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在刑法中的融合。犯罪学实践范式具有消极性、滞后性,难以承担引领刑法学研究的理论重... 新时代背景下,刑法学价值存在从侧重自由保障到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并重的转型需要,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塑刑法的价值需求,推进自由与安全二元价值在刑法中的融合。犯罪学实践范式具有消极性、滞后性,难以承担引领刑法学研究的理论重担,应当以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构刑法的实践范式,重视具有积极性、前瞻性的国家安全学实践范式对刑法学发展的指引作用。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一要调整刑事政策,坚持刑事政策发展的系统性导向;二要强化安全的刑法保障,以人民安全为理论根基促进刑事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发展;三要激发刑事司法机能化,推进刑事司法在个人、社会、国家三重安全面向的机能性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 刑法学发展 刑事政策 立法价值 刑事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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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目标下刑事诉讼法立法技术的反思与完善
8
作者 吴思远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40-57,共18页
立法技术是加强国家立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刑事诉讼立法中嵌入法律技术要素,有助于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并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以及实现刑事诉讼法法典化提供方法引领。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已在编排技术、结构技术、语言技术、修法技术等方... 立法技术是加强国家立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刑事诉讼立法中嵌入法律技术要素,有助于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并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以及实现刑事诉讼法法典化提供方法引领。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已在编排技术、结构技术、语言技术、修法技术等方面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且具有规律性的方法,但与民法、刑法等领域相比,立法技术仍显落后与稚嫩,难以全面落实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阻碍了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进程。面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动向,立法技术应当重点弥补在法源的整体性、结构的体系性、语言的严谨性、修法的协同性等方面的不足;通过体系思维的引领以及逻辑思维规则的运用,全面反映刑事程序法治的进步,充分彰显国家公权力的自我约束和对基本权利的优先保障。为了积极适应刑事诉讼法法典化的发展要求,应当遵循编纂式法典化的技术路径,基于审判中心重构立法体系,强化内在逻辑与外观表达,探索多元协同的修法方式,以此增强立法的整体性、体系性、严谨性、协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修改 立法技术 法典化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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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定量要素与刑法立法模式调整
9
作者 高长见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4年第2期18-30,共13页
在中国刑法犯罪定义中,定量要素是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关键标准,也是构建统一刑法典模式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这种立法模式有利有弊,其最大弊端是减损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特别是在自然犯的犯罪定义中,定量要素的界定存在一定程... 在中国刑法犯罪定义中,定量要素是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关键标准,也是构建统一刑法典模式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这种立法模式有利有弊,其最大弊端是减损了刑法规范的明确性。特别是在自然犯的犯罪定义中,定量要素的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这成为混淆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立法因素。为了解决定量要素减损刑法规范明确性的问题,应当以立法方式规范司法定量,并推动刑法立法模式从统一刑法的模式向多元立法模式的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明确性原则 定量要素 多元立法模式 统一刑法典模式 自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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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的修正
10
作者 邓崇专 梅洁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97-106,共10页
近年来,公众人物逃税的数额之多、影响之大,屡屡将《刑法》关于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置于风口浪尖。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是否合理,至今存在争议,主要体现为肯定论与否定论。从刑法法理角度来看,该条款的设立有违... 近年来,公众人物逃税的数额之多、影响之大,屡屡将《刑法》关于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置于风口浪尖。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是否合理,至今存在争议,主要体现为肯定论与否定论。从刑法法理角度来看,该条款的设立有违刑法体系化,偏离了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正确理解,消解了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从司法实务和行政实践观察,该条款采取的行刑反转模式已经显现弊端,导致逃税罪实际处理模式不一、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查税权力混淆。当前,应基于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积极预防性立法理念,对该条款进行完善和修正,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改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同时设置条款适用的数额上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税罪 逃税行为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条款 刑法制裁 积极预防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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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积极刑法立法下刑事检察的发展
11
作者 燕艳 韩彦霞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6期50-56,61,共8页
积极刑法立法对犯罪结构与刑罚目的产生深刻影响,微罪、轻罪以及法定犯的比例越来越高,积极一般预防理论成为罪名确定和量刑建议的考量因素。这些变化均要求,刑事检察应顺应犯罪结构与刑罚目的发展的实质要求,以不断接近积极刑法立法下... 积极刑法立法对犯罪结构与刑罚目的产生深刻影响,微罪、轻罪以及法定犯的比例越来越高,积极一般预防理论成为罪名确定和量刑建议的考量因素。这些变化均要求,刑事检察应顺应犯罪结构与刑罚目的发展的实质要求,以不断接近积极刑法立法下刑事检察发展的应然状态,包括追求具体个案的实质公正,丰富刑事诉讼的程序体系,注重刑事治理的现实成效等。为此,针对当前刑事检察表现出的与当前犯罪治理的价值目标、体系格局、路径方式仍不一致的情况,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应当强化刑事检察中罪名确定和量刑建议的公正,消解刑事检察中权力行使的张力,消除刑事检察中的负面效应,以回应和实现新时代刑事检察发展的要求和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刑法立法 刑事检察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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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十二)》修正内容之规范解读与思考
12
作者 刘宪权 《财经法学》 CSSCI 2024年第3期129-144,共16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 《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内容主要涉及贿赂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两个方面。相关背信犯罪的犯罪主体由公领域(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向私领域(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延伸。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背信行为,我们不能仅因为受损企业所有权性质的不同而对相关行为作刑法上的区别对待。《刑法修正案(十二)》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背信犯罪中对不同犯罪主体实施相同背信行为的规制体现了横向对称立法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二)》调整单位受贿罪等贿赂犯罪的法定刑,体现了纵向对称立法方式。修正条文增加的全新罪状不能溯及既往,调整个罪法定刑等内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溯及既往。“司法消极”根本无法消除“立法积极”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在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之间不断寻求动态平衡的同时,应当在修正刑法条文时继续反思非对称性立法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背信犯罪 贿赂犯罪 适用标准 立法反思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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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立法检视--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的分析
13
作者 何立荣 叶子俊 《沧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04-109,132,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贿赂犯罪刑罚配置的修改充分贯彻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反腐败方略,加大惩治单位受贿罪的力度,注重单位行贿罪的刑期均衡,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制体系。但对其进行立法检视,不难发现在修法中也存在一些非理性之处将会导致司法适用上的困惑,具体表现为财产刑的误用或缺失、刑罚适用的僵化以及罪与罪之间惩治力度不协调等问题。在应对路径上,可以通过取消对国有非企业单位的罚金刑配置,调整行贿犯罪“必并科”财产刑的立法模式,协调行贿罪与特定关联犯罪的刑罚配置,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增设没收财产刑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立法检视 刑罚配置 《刑法修正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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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视域下气候刑法的理论因应 被引量:2
14
作者 冯瀚元 于文轩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36-44,共9页
气候刑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的气候法治新兴领域,有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气候刑法的保护法益是以气候法益为主的生态法益与人类法益的辩证统一。狭义的气候犯罪是指具备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严重超标的碳排放行为。... 气候刑法是风险社会背景下的气候法治新兴领域,有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气候刑法的保护法益是以气候法益为主的生态法益与人类法益的辩证统一。狭义的气候犯罪是指具备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严重超标的碳排放行为。气候犯罪在性质上属于抽象危险犯中的累积犯,且应具备行政从属性。科学不确定性造成了气候犯罪的归责难题,可借鉴客观归责的理论框架解决。在责任方面,气候犯罪只能由特定类型的单位以间接故意的责任形态构成。应当以轻罪轻刑的模式推动气候犯罪立法化。气候犯罪的法律后果应当在轻刑化的前提下采取最有利于生态修复的方式,主要包括罚金、增加自然碳汇和认购碳汇。在司法层面,气候刑事诉讼可适用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以预防气候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达峰碳中和 气候犯罪 气候刑法 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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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立法背景下我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 被引量:1
15
作者 杨昊堃 李秀峰 《西部学刊》 2024年第4期58-63,共6页
轻罪立法符合我国当下法治体系建设的趋势,完成劳教制度废除遗留下的历史任务的同时,在积极的刑法立法观的指导下,通过设立轻罪解决部分罪名“口袋化”的司法困境,适应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以促进我国刑法朝着“严而不厉”的方向发展。... 轻罪立法符合我国当下法治体系建设的趋势,完成劳教制度废除遗留下的历史任务的同时,在积极的刑法立法观的指导下,通过设立轻罪解决部分罪名“口袋化”的司法困境,适应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以促进我国刑法朝着“严而不厉”的方向发展。轻型犯罪的迅速扩张带来了不利后果,在轻罪立法的背景下,前科报告制度给犯罪人打上标签,不利于其重回社会、再就业,轻罪犯罪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符合平等的价值需求和保障机能的要求,是提升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有力保障。具体构建上,可学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经验,明确轻罪记录封存的对象、程序以及监督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立法 前科报告 犯罪记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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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的防范研究
16
作者 冷枫 阴建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9-96,共8页
刑法立法应当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当互动,但同时严格区分刑法立法系统与系统的外部因素,避免外部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也是保证刑法立法系统正常、合理运作的重要前提,否则可能引发诸多负面后果。外部因素要进入刑法立法系统,应先转... 刑法立法应当与社会现实保持适当互动,但同时严格区分刑法立法系统与系统的外部因素,避免外部因素不当入侵刑法立法系统,也是保证刑法立法系统正常、合理运作的重要前提,否则可能引发诸多负面后果。外部因素要进入刑法立法系统,应先转译为刑法立法系统的内部语言,进而顺利经由刑法立法系统内部理论的审查才有可能。应当确立法益保护理论和比例原则为刑法立法的条件性纲要。外部因素唯有符合或能够还原为这一条件性纲要,才可能成为刑法立法规制的对象,或者成为为刑法立法提供正当性支撑的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系统 外部因素 系统理论 法益保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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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立法要义和司法表达
17
作者 孙道萃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53-63,共11页
追求平等是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规范前提和基础,司法平等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区别对待的体系性机制和规则。当前,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平等保护出现了偏差的一面,对行贿犯罪的惩处也有失对等的严厉度,有损刑法... 追求平等是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规范前提和基础,司法平等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区别对待的体系性机制和规则。当前,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平等保护出现了偏差的一面,对行贿犯罪的惩处也有失对等的严厉度,有损刑法对平等价值的贯彻质效。《刑法修正案(十二)》以切实回应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既实质上无差别地供给了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权益的规范保护,又整体地提高了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这统合了立法平等的确立与司法平等的实现。刑法中的平等既相对、又相当,并容允差异化与个别特定化。《刑法修正案(十二)》很好地秉持了立法对称与对等的相对性。在实施阶段,仍需回溯立法原意,尊重司法能动性,优化解释立场,凝练司法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民营企业 行贿犯罪 立法平等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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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立法扩张和司法限缩——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切入
18
作者 刘思霖 丁玉翠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61-65,共5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增设侵权行为模式、扩容现有罪名、提高法定刑上限等方式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了重大修正,回应了社会对加强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需求,在著作权犯罪领域呈立法扩张趋势。但目前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还面临侵权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增设侵权行为模式、扩容现有罪名、提高法定刑上限等方式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了重大修正,回应了社会对加强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需求,在著作权犯罪领域呈立法扩张趋势。但目前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还面临侵权行为方式界定不清、与《著作权法》衔接不当、罪刑裁量具有不确定性等问题。基于著作权保护的双重目的性和刑法谦抑性,应当在适用过程中进行司法限缩,如通过对“复制发行”进行限缩解释、合理界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完善刑罚裁量标准等路径回归立法本意,以期达到著作权保护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著作权 刑法修正案 立法扩张 司法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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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附随后果的阶梯式划分——以刑法预防性立法的转向为契机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国歆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64-71,共8页
近年来,我国迎来了刑法预防性立法的重大转向。在此背景之下,降低刑罚强度的强烈诉求与犯罪附随后果的严厉性、预防型犯罪人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公众认同之间均存在较为紧张的关系,而这也意味着犯罪附随后果的制度完善迎来新的“窗口期”... 近年来,我国迎来了刑法预防性立法的重大转向。在此背景之下,降低刑罚强度的强烈诉求与犯罪附随后果的严厉性、预防型犯罪人的自我认同与社会公众认同之间均存在较为紧张的关系,而这也意味着犯罪附随后果的制度完善迎来新的“窗口期”。在现行犯罪附随后果制度中,存在限制内容缺乏比例性权衡、规范载体僭越法律保留原则等法治性缺失。其深层诱因在于,人们将犯罪人视为现代文明社会丑闻的刻板定格。应当以犯罪人概念的阶梯式划分为核心,促成犯罪附随后果的制度完善。基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应慎用终身性的犯罪附随后果,并构建前科消灭制度;基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差异,可以合比例地设置限制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附随后果 刑法预防性立法 前科消灭 犯罪人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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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犯罪的实证研究——以5G技术背景下的刑法规制为切入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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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秀梅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5期67-72,共6页
在5G时代,优质的移动通信网络已进入社会管理、商业经营、工业生产等日常生活的数个领域。5G技术提供机会的时候也增加了一些挑战。刑法怎样规制5G技术背景下的网络犯罪已经成为管理社会当中不容忽略的关键议题之一。现行刑法在规制网... 在5G时代,优质的移动通信网络已进入社会管理、商业经营、工业生产等日常生活的数个领域。5G技术提供机会的时候也增加了一些挑战。刑法怎样规制5G技术背景下的网络犯罪已经成为管理社会当中不容忽略的关键议题之一。现行刑法在规制网络犯罪中存在着法益保护范围有待扩展、罪名体系设置有待完善、刑罚配置有待优化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应采取单一立法模式与双重立法模式并存、增设破坏互联网基础设施罪、完善刑罚配置等措施,强化刑法规制功能,以应对并处置新时代网络犯罪带来的风险,更加有效地打击网络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5G技术 网络犯罪 刑法规制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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