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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例外规定研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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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轶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0年第6期63-68,共6页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利益冲突的协调策略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激烈冲突中 ,作出了艰难的取舍。如何通过对于该制度适用范围的妥当规定 ,合理兼顾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震荡 ,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利益冲突的协调策略 ,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激烈冲突中 ,作出了艰难的取舍。如何通过对于该制度适用范围的妥当规定 ,合理兼顾所有权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震荡 ,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心。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的例外规定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例外规定 回复请求权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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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草案的特色与立法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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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孟洲 徐阳光 《团结》 2007年第3期20-24,共5页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的议案》。2006年6月24日至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如期对草案进行了初审。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的议案》。2006年6月24日至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如期对草案进行了初审。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经历了12年的砥砺之后,终于正式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总理 中国 经济宪法 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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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的履行·履行请求权及其实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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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radZweigert HeinKoetz 张谷 《金陵法律评论》 2001年第2期118-129,共12页
Ⅰ 缔约一方希望另一方兑现诺言,但他可能会失望:货物未交付,购买的房子未腾空,租期满了承租人仍呆着不走,歌唱家未为约定之演出,先前的雇员违背诺言,而从事竞争性营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于满心期待契约会履行却受骗上当的无辜一方,... Ⅰ 缔约一方希望另一方兑现诺言,但他可能会失望:货物未交付,购买的房子未腾空,租期满了承租人仍呆着不走,歌唱家未为约定之演出,先前的雇员违背诺言,而从事竞争性营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对于满心期待契约会履行却受骗上当的无辜一方,法律体系(1egal system)将为之提供怎样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 债权人 放债人 民法 契约法 特定履行 债务人 损害赔偿 逾期罚款 法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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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理性与演进理性:哈贝马斯与哈耶克法律思想对中国法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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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毅 《北方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61-168,共8页
"理性与法律"是法律思想的重要命题之一,理性本身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概念。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缘于对理性的片面理解。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与哈耶克的演进理性及其法律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而... "理性与法律"是法律思想的重要命题之一,理性本身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概念。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缘于对理性的片面理解。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与哈耶克的演进理性及其法律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而深刻地理解理性的内涵,从而推动中国法治事业更为良性和顺利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往理性 演进理性 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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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买卖买受人期待权之本质 被引量: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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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卫星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46-61,共16页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特别是买受人的期待权 ,是学说史一个颇具争议的难题。文章在介绍、评论了德国民法学界和我国学者的各种观点后 ,以“权利分化思想”和“时间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分析模型 ,论证了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特别是买受人的期待权 ,是学说史一个颇具争议的难题。文章在介绍、评论了德国民法学界和我国学者的各种观点后 ,以“权利分化思想”和“时间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分析模型 ,论证了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物权 ,并进一步指出在物权体系中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不完全的所有权 ,而保留卖主所保留之所有权乃是一项担保意义上的所有权 ,保留买主与保留卖主共享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这一结论与传统理论有冲突 ,但这种冲突对于学术发展无疑是有价值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受人 期待权 物权 不完全所有权 保留买主期待权 所有权保留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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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模式与政治稳定性——中国经验及其法律经济学含义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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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伟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37-150,共14页
本文回顾了中国法律改革的历史过程,并揭示了其背后蕴藏的经济逻辑。在和俄罗斯的“大爆炸式”改革相比较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中国法律改革的特点在于,它是在政治秩序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这种“变法”模式由于充分注意到政治的交易成本,... 本文回顾了中国法律改革的历史过程,并揭示了其背后蕴藏的经济逻辑。在和俄罗斯的“大爆炸式”改革相比较的基础上,本文指出中国法律改革的特点在于,它是在政治秩序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这种“变法”模式由于充分注意到政治的交易成本,采取了一系列极富特色的改革策略,使中国的经济转型表现为一个平滑的、连续的政治经济过程。中国法律改革的经验已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构成强有力的挑战。它的法律经济学含义是:政治过程在短期内是影响法律改革绩效的关键变量,治国者要想使转轨成为一个平滑、连续的过程,就必须注意在改革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政治交易成本,力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支持。从这种意义上说,法律改革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平衡的艺术”,而这在主流的法律经济学框架内并没有得到有效说明,法律经济学未来的发展应该为这种“变法”的“政治艺术”提供理论基础。为此,本文分别在政治市场和意识形态市场上讨论和反思了传统意义上的科斯定理的局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治稳定性 变法模式 法律经济学 法治 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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