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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全国碳市场促进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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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茂盛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1年第3期13-15,共3页
为助推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我刊诚邀段茂盛教授针对在我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后,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运行机制调整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在此刊发以飨读者。段茂盛教授指出,碳市场能够以比较... 为助推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我刊诚邀段茂盛教授针对在我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后,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运行机制调整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在此刊发以飨读者。段茂盛教授指出,碳市场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实现既定的减排目标,在我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后,全国碳市场设计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尽快设立清晰的绝对排放总量,并明确体系的排放总量将逐步收紧,给市场以更加强有力的减排信号,更加有效促进企业的长期低碳投资。其次,要尽快引入拍卖这种配额有偿分配方法并逐步扩大配额有偿分配的比例,降低配额免费分配的比例。第三,以立法等合适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碳市场作为我国碳减排的核心政策措施将长期存在,给市场一个长期稳定的政策信号。第四,定期对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设计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 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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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对低碳技术创新的影响——基于试点纳入企业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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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海军 段茂盛 李东雅 《环境经济研究》 2019年第2期10-27,共18页
促进企业进行低碳创新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ETS的政策目标之一,也是检验ETS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通过对试点ETS纳入企业的调研,分析了企业对各类政策的感知与认识,并基于序次Probit回归模型分析了各类政策对纳入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 促进企业进行低碳创新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即ETS的政策目标之一,也是检验ETS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通过对试点ETS纳入企业的调研,分析了企业对各类政策的感知与认识,并基于序次Probit回归模型分析了各类政策对纳入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试点ETS、国家和省级中长期碳减排目标两类气候政策产生的政策压力居中,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行政命令类节能政策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更大;在低碳技术创新中,企业引入低碳技术的水平也高于自主研发的水平。计量模型分析表明,试点ETS并未能有效促进纳入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而中长期碳减排目标则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行政命令类节能政策表现为抑制了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另外,清洁能源价格与煤价、企业自身对科技创新投资的热衷程度等内外部因素也对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有显著影响。因此,为促进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应加快推动ETS立法,增强市场参与者的长期稳定预期;同时,应加强节能减碳政策包的顶层设计,采取合并相近政策、终止部分冗余政策等手段,减少政策重叠和冲突,促进不同政策之间的协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低碳技术创新 节能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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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协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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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茂盛 《环境经济研究》 2018年第2期1-10,共10页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等政策在管制范围上存在相互交叉和重叠,实施效果之间存在相互影响,需要对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并据此改进和完善其设计,避免不同政策之间的冲突。本文首先分析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关...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与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等政策在管制范围上存在相互交叉和重叠,实施效果之间存在相互影响,需要对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并据此改进和完善其设计,避免不同政策之间的冲突。本文首先分析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关键要素的设计,然后分别介绍了我国的相关节能政策和主要可再生能源政策,并通过分析发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相关节能政策和主要可再生能源政策之间可能存在的影响。具体影响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相关节能政策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作用,但也可能存在政策"冗余"、影响彼此实施的政治可行性等负面效应;我国主要可再生能源政策可以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发挥作用,但反之则取决于配额分配方法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抵消机制设计。本文建议为了避免节能政策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冲突,应该在不同的层级进行两者之间的协调,把握有关政策制定中的协调机会;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配额分配方法设计时,应该使化石燃料发电机组从整体上而言有一定的短缺,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节能政策 可再生能源政策 政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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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基于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成分股企业的分析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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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宫宁 段茂盛 《环境经济研究》 2021年第1期31-52,共22页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企业作为温室气体基本排放源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管理和高质量的碳信息披露。本文选取我国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成分股企业为样本,构建了碳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从质量和数量两个维度刻画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实...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企业作为温室气体基本排放源有责任进行高水平的碳管理和高质量的碳信息披露。本文选取我国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成分股企业为样本,构建了碳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从质量和数量两个维度刻画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实证检验了企业碳信息披露与其碳排放的关系,并检验了外部制度压力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质量、数量与其碳排放显著正相关,且是出于合法性管理的动机进行碳信息披露;企业碳排放量越多,则更倾向于通过提高碳信息披露数量来提高碳信息披露水平;高碳排放行业企业碳排放显著正向影响碳信息披露水平、质量、数量,显著负向影响碳信息披露的结构,而非高碳行业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质量与其碳排放的相关关系并不显著;来自企业外部的压力显著弱化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数量与其碳排放的正相关关系。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寻求推动企业积极披露碳信息、提高碳管理水平的有效路径,也为企业碳信息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 碳信息披露 合法性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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