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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构成侵权——李庭义、易新莲、李顺华、李大易与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夷陵区供电公司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1
作者 车志平 《判例与研究》 2013年第1期37-40,共4页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权利人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作者通过对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属性、用益物权属性以及申请时受限属性进行分析,认为如果他人限制了权利人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权的效用,导致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权利人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作者通过对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属性、用益物权属性以及申请时受限属性进行分析,认为如果他人限制了权利人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权的效用,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利用价值降低,就侵犯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侵权责任 湖北省电力公司 供电公司 纠纷案 夷陵区 物权属性 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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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在履行中违约方事实解除的认定——宜昌市西陵区问鼎法律服务所与王式金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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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车志平 《判例与研究》 2013年第4期38-43,共6页
法律服务合同中的委托人辩称受托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口头通知其解除了合同,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但从受托人参与了委托事项前半部分的工作,但未参加后半部分工作之事实看,该陈述具有可信性。况且,即便口头通知解除合同之事实并不存在... 法律服务合同中的委托人辩称受托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口头通知其解除了合同,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但从受托人参与了委托事项前半部分的工作,但未参加后半部分工作之事实看,该陈述具有可信性。况且,即便口头通知解除合同之事实并不存在,受托人在未参加后半部分委托事项的事实,也可认定受托人以其行为解除了双方的委托合同。由于委托合同已解除,受托人以合同约定的未经该法律服务昕书面同意而单方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视为该法律服务所已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为由,主张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于法无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服务所 合同纠纷案 服务合同 宜昌市西陵区 违约方 问鼎 口头通知 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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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的思考 以2016年至2020年湖北省宜昌市两级法院民间借贷案件为样本
3
作者 鄢睿 石志宏 《中国审判》 2021年第14期86-89,共4页
民间借贷纠纷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类型。湖北省宜昌市两级法院每年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接近4000件,在宜昌市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占比约15%,案件数量在各类案由中位列第一。针对近几年民间融资出现的利率过高、范围... 民间借贷纠纷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的重要类型。湖北省宜昌市两级法院每年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接近4000件,在宜昌市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占比约15%,案件数量在各类案由中位列第一。针对近几年民间融资出现的利率过高、范围过宽、边界模糊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从2015年起陆续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从法律层面上不断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规范和保护,并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纠纷 法律层面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 民间资本 湖北省宜昌市 民间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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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法应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 被引量:3
4
作者 何云 郭卫华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0年第5期4-6,41,共4页
关键词 民法 遗失物 归还获酬制 立法完善 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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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婚姻登记纠纷救济路径的思考 被引量:2
5
作者 王礼仁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25-34,共10页
婚姻登记纠纷处理"难"与"乱"长期不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婚姻登记纠纷的执法权力配置错误缺乏认识,以致对关闭民事程序、启用行政程序的错误规定无法纠正。当务之急是修改《婚姻法解释三》,开通民事程序解决... 婚姻登记纠纷处理"难"与"乱"长期不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婚姻登记纠纷的执法权力配置错误缺乏认识,以致对关闭民事程序、启用行政程序的错误规定无法纠正。当务之急是修改《婚姻法解释三》,开通民事程序解决婚姻效力之门,堵截行政程序处理婚姻效力之路,改革民政机关以撤销婚姻登记代替换证纠错之法,根据婚姻登记纠纷的不同性质和不同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相应的执法权力与手段,即婚姻登记中的信息错误由民政机关通过换证纠错途径解决,婚姻登记中的违法侵权行政案件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婚姻登记引起的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有效与无效民事案件由民事程序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登记 婚姻效力 换证纠错 行政程序 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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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权侵权认定与保护制度的思考——湖北红旗电缆企业名称权纠纷案评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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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赞雄 杨昊 《科技与法律》 2010年第3期67-70,共4页
企业名称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字号在企业名称中起着关键的区分作用,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对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评判标准是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的字号是否会在相关公众或消费者中造成误认。此外,侵犯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字号在企业名称中起着关键的区分作用,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对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评判标准是侵权行为人与被侵权人的字号是否会在相关公众或消费者中造成误认。此外,侵犯企业名称权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核对,还应从当事人的历史渊源、是否授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名称权 侵权认定 法律保护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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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战
7
作者 陈震 《人民法治》 2020年第22期64-67,共4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N家长治久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争从纵深推进向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在抓好疫情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N家长治久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争从纵深推进向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时,依法审(执)结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举宜昌全市法院之力,打好歼灭战、收官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决战决胜 基层法院 扫黑 专项斗争 疫情防控 湖北省宜昌市 歼灭战 社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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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损害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向灿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案
8
作者 车志平 《判例与研究》 2010年第3期17-22,共6页
驾驶入虽属无证驾驶,但因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设立交强险保障受害第三人权益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否定在驾驶入无证驾驶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对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应负的责任,也无... 驾驶入虽属无证驾驶,但因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设立交强险保障受害第三人权益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否定在驾驶入无证驾驶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对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应负的责任,也无法律规定明确无证驾驶不属于可保风险,故投保人在无照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案 交通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 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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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婚姻瑕疵纠纷诉讼路径之必要性与可行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的修改与完善 被引量:4
9
作者 王礼仁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5-9,共5页
婚姻瑕疵纠纷的诉讼路径不仅应当解决,而且完全可以解决,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却未予解决。这是一大遗憾。建议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条文予以修改补充,明确规范婚姻瑕疵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关键词 婚姻瑕疵 民事诉讼 婚姻成立与不成立 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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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3
10
作者 欧阳庆芳 闵珍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84-87,共4页
对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审理,现行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盲点。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决定了这类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 对于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审理,现行立法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盲点。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决定了这类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充分行使释明权,分两个层次三个部分进行全面审理,适用统一的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准确划分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共同侵权 行政附带民 事诉讼 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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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与重塑:我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模式之构建 被引量:4
11
作者 陈震 《法治社会》 2018年第1期118-125,共8页
2014年11月我国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改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类强制性法律条文缺失的窘境。加之一些地方在数十年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已然沉淀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法制办也一直在鼎力推行示范,行政机... 2014年11月我国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改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类强制性法律条文缺失的窘境。加之一些地方在数十年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已然沉淀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法制办也一直在鼎力推行示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正在稳步健全并得以落实。从实证考察的角度来看,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现状与理想化图景实有差距,存在诸多亟需审视和解决的问题。"告官不见官"的顽疾始终是行政诉讼规范化发展的桎梏,亦是许多官民矛盾难以调和的根本原因,更是我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障碍。解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来龙去脉,剖析问题成因,探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模式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负责人 出庭 模式 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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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人事诉讼制度之我见 被引量:14
12
作者 王礼仁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10期47-50,共4页
人事诉讼,又称身份关系诉讼,是指不以财产关系为诉讼标的、关于人之身份关系的诉讼。人事诉讼包括婚姻事件、收养关系、亲子关系等。由于人事诉讼的特殊性,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设有专门人事诉讼程序,将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程序。[1]... 人事诉讼,又称身份关系诉讼,是指不以财产关系为诉讼标的、关于人之身份关系的诉讼。人事诉讼包括婚姻事件、收养关系、亲子关系等。由于人事诉讼的特殊性,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设有专门人事诉讼程序,将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程序。[1]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没有设立人事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就人事诉讼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初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确立了辩论原则的有关诉讼规则,并首次在第8条和其他有关条文中,规定了通常诉讼中的自认等有关诉讼规则不适用于身份关系诉讼案件。这一变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的课题,即我国是否应设立人事诉讼制度?对此,笔者不揣冒昧,提出自己的一些设想,以期抛砖引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事诉讼制度 身份关系诉讼 民事诉讼 可行性 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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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被引量:4
13
作者 王礼仁 《中国牧业通讯》 2004年第24期52-54,共3页
关键词 赔偿问题 动物饲养人 致人损害 民事责任 过错 第三人 承担 管理人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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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婚姻成立与不成立之诉势在必行 被引量:1
14
作者 王礼仁 《中国民政》 2007年第10期37-38,共2页
婚姻成立或不成立之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定其二人间有无夫妻关系之诉。所谓婚姻成立,就是当事人完成了缔结婚姻形式要件或者婚姻形式要件成就,婚姻依法存在。所谓婚姻不成立,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结婚行为因欠缺婚姻成立的必要形式要... 婚姻成立或不成立之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定其二人间有无夫妻关系之诉。所谓婚姻成立,就是当事人完成了缔结婚姻形式要件或者婚姻形式要件成就,婚姻依法存在。所谓婚姻不成立,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结婚行为因欠缺婚姻成立的必要形式要件而致使婚姻没有成就,婚姻不存在。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法 形式要件 当事人 夫妻关系 人民法院 结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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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遭抢劫 损失找谁赔——对一起旅客运输合同案的评析
15
作者 刘卓彬 《律师世界》 2000年第7期40-44,共5页
关键词 旅客运输合同 不真正连带债务 承运人 债务人 赔偿责任 终局责任人 客运公司 过错 第三人 捷龙 乘客 原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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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谁应承担连带责任
16
作者 黄金波 《律师世界》 1996年第8期45-47,共3页
关键词 注册资金 万县市 龙宝区 不具备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局 民事责任承担 地税局 国税局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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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基于非法目的出具瑕疵存单应认定为职务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与张怡琼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17
作者 车志平 《判例与研究》 2011年第3期35-39,共5页
银行从事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其工作时问、工作地点为储户办理存款业务,并出具盖有公章的存单,其行为属职务行为,所产生法律后果应由工行远安支行承担,而无论存单形式要件是否存在瑕疵,存款人将存款递交到银行营业柜台内后,存... 银行从事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在其工作时问、工作地点为储户办理存款业务,并出具盖有公章的存单,其行为属职务行为,所产生法律后果应由工行远安支行承担,而无论存单形式要件是否存在瑕疵,存款人将存款递交到银行营业柜台内后,存款所有权即转移至银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工商银行 银行工作人员 储蓄存款 职务行为 合同纠纷案 存单 支行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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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当履行职务的责任认定——汪昌松与宜都市恒运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案
18
作者 车志平 《判例与研究》 2011年第2期34-38,共5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否合理履行职务关系到公司能否正常运转甚至兴衰成败,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首要义务就是勤勉、审慎义务。判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违反勤勉、审慎义务应当与其任职时间、岗位职责、职务权限、处理事务的方式等多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否合理履行职务关系到公司能否正常运转甚至兴衰成败,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首要义务就是勤勉、审慎义务。判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违反勤勉、审慎义务应当与其任职时间、岗位职责、职务权限、处理事务的方式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公司作为权益被侵害的实际主体,其具有拟制人格,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其损失时,享有直接起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利益 职务权限 赔偿纠纷案 有限责任 机电设备 责任认定 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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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灯诉郑立新、拽车村委会鱼池优先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19
作者 何云 《判例与研究》 2002年第4期34-41,共8页
关键词 优先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村民委员会 枝江市 农业承包经营合同 土地管理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主管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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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案评析
20
作者 刘卓彬 《律师世界》 2000年第1期31-33,共3页
关键词 被告 劳动争议案 原告 案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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