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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之划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建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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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巧平 《人大研究》 2014年第7期6-10,共5页
针对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过多等问题,强调要科学严密设计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立法法的修改被... 针对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过多等问题,强调要科学严密设计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尽量具体,能明确就尽量明确,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立法法的修改被列在第一位。而立法法的修改立法权限的划分又是重点[1]。立法权的划分涉及多个方面、多个层次。纵向上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这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国务院与地方政府间的立法权限的划分。横向上是人大与政府的权限划分,这既包括全国人大与国务院权限的划分,也包括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内向上,存在着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之间的权限划分。本文仅就地方人大与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划分谈些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权限 立法法 重大事项决定权 立法规划 比较原则 法律规范 议事规则 朱力宇 全国人代会 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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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事项述评——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规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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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巧平 《人大研究》 2013年第3期16-19,共4页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性法规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省级 述评 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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