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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丛》

作品数1245被引量2223H指数16
《刑法论丛》第49卷共载论文22篇,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等刑法学诸多领域。查看详情>>
  •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
  • 出版周期季刊
共找到1,245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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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犯罪分离的标准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刘传稿 《刑法论丛》 2022年第2期141-161,共21页
轻罪的立法化导致司法实践中轻罪数量不断增加,但犯罪体系并没有及时应变,明显影响了我国犯罪治理的效果。犯罪分离是一个体系性问题,根据治理的需要,可以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和微罪。在分离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标准。首... 轻罪的立法化导致司法实践中轻罪数量不断增加,但犯罪体系并没有及时应变,明显影响了我国犯罪治理的效果。犯罪分离是一个体系性问题,根据治理的需要,可以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和微罪。在分离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标准。首先,采用实质标准确立犯罪体系,并且将微罪从其他犯罪中分离出来。其次,利用形式标准对重罪和轻罪进行划分。最后,采用程序性标准与实体法进行衔接,实现刑事一体化层面的呼应和衔接。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实现刑法层面的轻重分离,程序性标准实现刑事诉讼法层面的快慢分道,二者共同推进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 重罪 实质标准 形式标准 犯罪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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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的实体性思考 被引量:1
2
作者 赵菁 《刑法论丛》 2020年第2期300-326,共27页
刑事案件在第二审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刑法、刑罚目的与功能理论,司法实践也多出现当事人在第二审中认罪认罚的案件。而我国目前并未对刑事案件在第二审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具体规定,制度本身在第二审中适用时又可能产生降... 刑事案件在第二审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刑法、刑罚目的与功能理论,司法实践也多出现当事人在第二审中认罪认罚的案件。而我国目前并未对刑事案件在第二审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具体规定,制度本身在第二审中适用时又可能产生降低诉讼效率和被告人滥用制度等风险。因此,我国应当对第二审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将之与第一审中的适用区别开:将退赃退赔情况、被害人意见、被告人的主观心态作为制度适用条件的考量因素;从宽量刑幅度应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既要与一审区别开又要严格控制,规定不同类型犯罪的从宽幅度,将各因素纳入从宽量刑幅度的考量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二审程序 退赃退赔 量刑幅度 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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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孤魂”:“独狼”恐怖主义犯罪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陈世伟 《刑法论丛》 2019年第1期517-544,共28页
尽管"独狼"恐怖主义的本相尚存争议,但血的事实已经宣告了"独狼"恐怖主义时代的来临。源自狼生物学的"独狼"意指"不属于恐怖主义组织的单个自然人","独狼恐怖主义犯罪"则是由"... 尽管"独狼"恐怖主义的本相尚存争议,但血的事实已经宣告了"独狼"恐怖主义时代的来临。源自狼生物学的"独狼"意指"不属于恐怖主义组织的单个自然人","独狼恐怖主义犯罪"则是由"‘独狼’独立实施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个人的"自我暴力激进化"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成为独狼恐怖主义活动生成的重要主客观原因。基于此类活动的生成机理以及我国新世纪以来恐怖主义活动的态势作出初步研判,我国大陆将来可能会出现数量极少的独狼恐怖主义犯罪,因此完全可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狼”恐怖主义犯罪 宗教极端主义思想 自我暴力激进化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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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规制:关于文学的刑法
4
作者 李山河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4期220-240,共21页
从"法律与文学"运动中"关于文学的法律"延至"关于文学的刑法"。"关于文学的刑法"涵盖了刑法对于文学的保护以及刑法对于文学的规制。对于文学的刑法保护与刑法规制体现于刑法规范和刑事司法两... 从"法律与文学"运动中"关于文学的法律"延至"关于文学的刑法"。"关于文学的刑法"涵盖了刑法对于文学的保护以及刑法对于文学的规制。对于文学的刑法保护与刑法规制体现于刑法规范和刑事司法两个层面。对于文学的刑法保护与规制要充分尊重文学的特点与规律、保持社会秩序与人性发展的平衡、坚持刑法谦抑精神,最终真正保护好人类必需的言论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学 刑法 保护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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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以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视角 被引量:2
5
作者 闻志强 杨亚南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2期45-69,共25页
互联网金融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与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使诸多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借机滋生和蔓延,其中以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为甚。我国应逐步建立以行业自律为基础、行政监管为主导、刑法规制为底线... 互联网金融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与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使诸多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借机滋生和蔓延,其中以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为甚。我国应逐步建立以行业自律为基础、行政监管为主导、刑法规制为底线的行刑交叉的立体联动式,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罚的全程覆盖的互联网金融管制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网络集资平台资金流转环节等方面进行监管,构建和完善全面、及时、动态、高效的互联网金融行政监管模式。刑法应对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限缩性规制,提高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门槛,兼顾实现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打击犯罪保护法益的平衡、协调。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行政监管与刑法规制的"行刑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行刑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非法集资 行政监管 刑法规制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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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安抚功能重读与考量 被引量:1
6
作者 赖早兴 孙禹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2期235-263,共29页
刑罚安抚功能是国家适用和执行刑罚所起到的平抚被害人及其亲属、了解案情的群众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愤恨情绪的作用。从刑罚安抚功能存在的原因来看,它与报应刑论相关;从刑罚安抚功能的效果分析,它与功利刑论相连;在重视被害人参与刑事... 刑罚安抚功能是国家适用和执行刑罚所起到的平抚被害人及其亲属、了解案情的群众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愤恨情绪的作用。从刑罚安抚功能存在的原因来看,它与报应刑论相关;从刑罚安抚功能的效果分析,它与功利刑论相连;在重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过程的潮流下,刑罚安抚功能更切合了恢复刑理念。虽然刑罚具有安抚功能是常态,但它亦具有局限性:并非在任何犯罪的处理中刑罚都具有安抚功能;并非对任何安抚对象刑罚都能起到安抚作用;刑罚安抚功能还受到被害人主观意愿的制约。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司法实践的错位,刑罚安抚功能的实现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必须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刑罚安抚功能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安抚功能 概念与对象 刑罚理念 限度 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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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告人量刑话语权
7
作者 李莎莎 《刑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1期123-136,共14页
量刑话语权是被告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不仅是一项诉讼权利,更是一项实体权利。被告人享有量刑话语权存在坚实的理论依据,即被告人享有自行辩护权、大众话语权的法学研究范式、刑法的契约化、经验主义的惩罚分配原则。其实,被告人... 量刑话语权是被告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不仅是一项诉讼权利,更是一项实体权利。被告人享有量刑话语权存在坚实的理论依据,即被告人享有自行辩护权、大众话语权的法学研究范式、刑法的契约化、经验主义的惩罚分配原则。其实,被告人量刑话语权应上升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被告人量刑话语权的有效实现,依赖于法官——被告人互动式量刑参与制度的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告人 量刑话语权 理论依据 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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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类型的立法设置问题研究 被引量:3
8
作者 陈璐 《刑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4期78-96,共19页
刑法立法设置犯罪行为类型的过程是类型化描述客观行为事实的过程,犯罪行为类型的合理设置主要取决于刑法分则两个立法技术的运用,即设置概念和安排构成要件要素,而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扩大解释则对犯罪行为类型... 刑法立法设置犯罪行为类型的过程是类型化描述客观行为事实的过程,犯罪行为类型的合理设置主要取决于刑法分则两个立法技术的运用,即设置概念和安排构成要件要素,而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的扩大解释则对犯罪行为类型的稳定性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犯罪行为类型是否合理设置关系到刑法条文是否精当以及刑事法网边界是否明确,在应然层面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概念设置须有严格的论证过程;有限制地使用兜底性规定;废除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司法解释禁止创建新的行为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行为类型 概念 构成要件要素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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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遣返案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4
9
作者 张磊 《刑法论丛》 CSSCI 2011年第4期420-436,共17页
我国缉捕赖昌星采用的是非法移民遣返程序,而不是引渡。赖昌星遣返案主要经过了难民身份确认程序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反思赖昌星遣返案,我们应当大力推进司法改革,注重对外交流与宣传;果断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加快限制和废除死... 我国缉捕赖昌星采用的是非法移民遣返程序,而不是引渡。赖昌星遣返案主要经过了难民身份确认程序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反思赖昌星遣返案,我们应当大力推进司法改革,注重对外交流与宣传;果断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加快限制和废除死刑的步伐;利用已有的成功案例,编制海外追逃的严密法网;改善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促进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赖昌星 遣返 引渡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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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型犯罪的罪过形式 被引量:7
10
作者 温建辉 《刑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3期39-66,共28页
基于法治本土建设的立场,从对事故型犯罪的行为特征分析上入手,对关于它的罪过形式的各种论见,以类行杂,概括为六种,并逐一进行了探讨,结果发现不止是其中的一些观点必然错误,而是每一种观点对罪过心理的分析都经不起推敲。找准问题症... 基于法治本土建设的立场,从对事故型犯罪的行为特征分析上入手,对关于它的罪过形式的各种论见,以类行杂,概括为六种,并逐一进行了探讨,结果发现不止是其中的一些观点必然错误,而是每一种观点对罪过心理的分析都经不起推敲。找准问题症结之后,可以得出三个确凿无疑的结论:(1)在事故型犯罪中,行为人对违法行为的心理态度只能是故意;(2)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能有认识或者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会发生;(3)罪过情感是行为人唯一值得谴责的罪过心理因素。由此可见,事故型犯罪实质是一种率性犯罪,而其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故型犯罪 罪过形式 率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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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死刑的废止进程 被引量:5
11
作者 罗吉尔.胡德 《刑法论丛》 CSSCI 2008年第1期24-41,共18页
目次一、废除"血腥的法典"二、进一步限制死刑的持续努力三、暂停执行死刑的观念四、死刑废除主义者当权却害怕废除死刑五、可预见到的无望妥协六、终于当机立断七、替代死刑——一个古老的话题一、废除"血腥的法典"... 目次一、废除"血腥的法典"二、进一步限制死刑的持续努力三、暂停执行死刑的观念四、死刑废除主义者当权却害怕废除死刑五、可预见到的无望妥协六、终于当机立断七、替代死刑——一个古老的话题一、废除"血腥的法典"坚定的法律改革家、下议院议员塞缪尔·罗米利(Samuel Romilly)爵士1810年在介绍一个废除对从他人身上窃取财物(扒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米利 假释委员会 终身监禁 法律改革 开放式监狱 加重情节 服刑期 工党政府 刑事律师 王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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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亲手犯 被引量:10
12
作者 刘士心 《刑法论丛》 2007年第1期192-226,共35页
一、亲手犯的意义亲手犯(Eigenhandige Delikte),又称做亲身犯、己手犯、自手犯,是指犯罪构成要件中规定的实行行为只能由正犯亲自实施,而不能利用他人为工具,以间接正犯的方式实施的犯罪。在刑法理论中。
关键词 身份犯 间接正犯 自手犯 纯正不作为犯 实行行为 行为犯 犯罪构成要件 表现犯 法益侵害 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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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视角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害人权益的保障
13
作者 韩瀚 《刑法论丛》 2022年第2期436-457,共22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横跨了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两大领域,其功能的发挥依靠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的保障,是刑事一体化的典型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商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被害人权益的实现,同时与被害人有关的实体量刑情节设置的不合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横跨了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两大领域,其功能的发挥依靠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的保障,是刑事一体化的典型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商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被害人权益的实现,同时与被害人有关的实体量刑情节设置的不合理也导致了被害人权益保障的现实困境。必须要充分意识到被害人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对于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重要意义,建议以检察辅导被害人参与认罪认罚协商为基础,赋予被害人有限的量刑协商程序参与权,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听证制度,同时合理设置认罪认罚从宽中与被害人有关的量刑情节评价体系,从而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双重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刑事一体化 被害人参与 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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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域外刑事管辖权的迷雾——以孟晚舟事件为中心 被引量:1
14
作者 于亮 《刑法论丛》 2021年第1期442-467,共26页
由于国际法缺乏分配刑事管辖权和协调各国刑法冲突的一般性条约,导致各国滥用刑事管辖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关于域外刑事管辖权的国际法传统论述关注的是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忽视了对人权因素的考量。国际私法冲突正义理念可为协调刑... 由于国际法缺乏分配刑事管辖权和协调各国刑法冲突的一般性条约,导致各国滥用刑事管辖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关于域外刑事管辖权的国际法传统论述关注的是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忽视了对人权因素的考量。国际私法冲突正义理念可为协调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提供启示。国际人权法虽然不是各国确立刑事立法管辖权的直接依据,但对国家实际行使管辖权构成限制——刑事立法管辖权的实际行使不得超出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在孟晚舟事件中,如果美国在超出孟晚舟合理预期的情况下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则侵犯她的公正审判权、自由离开一国的基本人权。域外刑事管辖权这一议题充分体现了国际法与国内刑法,一般国际法、国际私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互动和彼此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域外管辖权 孟晚舟 人权 被动属人 效果原则 冲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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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型强奸罪中的“明知”:定位、内涵及其证明 被引量:2
15
作者 林家红 《刑法论丛》 2020年第3期131-159,共29页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明知"幼女在强奸罪中的法律定位以及"明知"的内涵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从而对"明知"的证明造成影响。应当在责任主义原则的立场上分析这一要素的法律定位。当幼女同意发生性关系时,"... 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明知"幼女在强奸罪中的法律定位以及"明知"的内涵存在认识上的分歧,从而对"明知"的证明造成影响。应当在责任主义原则的立场上分析这一要素的法律定位。当幼女同意发生性关系时,"明知"是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当幼女不同意发生性关系时,"明知"则是从重量刑的情节。而且,较之从认识程度的角度理解"明知",从证明方式的角度理解"明知"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基于此,可以将"明知"理解为运用证据直接或间接证明的"明知"以及运用推定证明的"明知"。由于推定具有或然性,缺乏直接证据时,应当优先选择间接证据证明"明知"。此外,运用推定证明"明知"应当遵循基础事实为真、不得二次推定、推定可反驳等基本适用原则。最后,应当为"明知"的证明提供相应的程序保障,进而确保间接证据证明得以优先适用,并由此防止推定的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奸淫幼女 明知 证明 间接证明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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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走私犯罪的立法反思——以走私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为视角
16
作者 黄玲林 《刑法论丛》 2019年第1期277-301,共25页
走私犯罪作为法定犯罪,其存在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走私犯罪的立法演变呈现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交织变换的特点,走私犯罪的犯罪圈大小应当与我国走私的状况相适应,以走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决定犯罪化或非犯罪化。目前我国走私犯... 走私犯罪作为法定犯罪,其存在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需求。走私犯罪的立法演变呈现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交织变换的特点,走私犯罪的犯罪圈大小应当与我国走私的状况相适应,以走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基础决定犯罪化或非犯罪化。目前我国走私犯罪存在定性上不周延,列举式立法模式存在诸多缺陷;定量上入罪门槛过低,刑罚过度扩张违背刑法谦抑性等问题。根据我国目前走私犯罪的特点,走私行为的刑事立法应当坚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行的方式,在定性上以犯罪化为主,确立以海关法分类为基础的走私犯罪类型立法模式,进一步扩大犯罪圈;在定量上,应当坚持非犯罪化为主,逐步提升入罪门槛,从而科学划分走私罪的犯罪圈大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 犯罪化 非犯罪化 定性 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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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真理引渡案及其对我国境外追逃的启示 被引量:2
17
作者 张磊 徐建龙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1期463-481,共19页
华裔毒枭叶真理2016年10月从美国引渡回墨西哥。叶真理涉嫌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多种犯罪,他的成功引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叶真理引渡案涉及美国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特定性原则、政治犯罪不引... 华裔毒枭叶真理2016年10月从美国引渡回墨西哥。叶真理涉嫌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多种犯罪,他的成功引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叶真理引渡案涉及美国引渡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特定性原则、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则、人身保护令制度等问题。借鉴叶真理引渡案的成功经验,我们应当对于境外追逃抱有正确的心态,严格按照对方法律要求提出引渡请求和证据材料,在实践中创造条件推动与美国签订引渡条约的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引渡 双重犯罪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 特定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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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的选择 被引量:1
18
作者 张雍锭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4期380-408,共29页
我国学界关于刑事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的论争,也延伸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领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通常采取单纯刑法典、独立性附属刑法或二者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大致经历了从无专有罪名到单行刑法模式再... 我国学界关于刑事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的论争,也延伸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领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通常采取单纯刑法典、独立性附属刑法或二者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大致经历了从无专有罪名到单行刑法模式再到法典化模式阶段。通过对不同立法模式进行评析,结合我国刑法的立法传统、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现状及犯罪态势和我国经济形势等,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长远来看应采取刑法典模式,并适时全面修订刑法典;短期内应以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犯罪 立法模式 刑法典模式 独立性附属刑法模式 单行刑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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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以与任意共同犯罪的分类功能为视角
19
作者 熊亚文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2期-,共24页
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与任意共同犯罪的分类具有区别二者法律适用方式之功能.从如此分类功能的视角来看,必要共同犯罪的司法适用存在对于刑法分则不予处罚的对向性参与行为无法入罪,以及同罪对向性共同犯罪和部分聚众性共同犯罪主... 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与任意共同犯罪的分类具有区别二者法律适用方式之功能.从如此分类功能的视角来看,必要共同犯罪的司法适用存在对于刑法分则不予处罚的对向性参与行为无法入罪,以及同罪对向性共同犯罪和部分聚众性共同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裁量难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等问题.其中缘由在于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普遍忽视了必要共同犯罪概念与德、日刑法必要共犯概念之差异,从而直接以必要共犯概念代替必要共同犯罪概念.事实上,必要共同犯罪仅相当于必要共犯分类下“纯正的必要共犯”,至于“不纯正的必要共犯”则应属于任意共同犯罪的范畴.若依此严格界定必要共同犯罪概念,那么其所存司法适用问题都将从根本上迎刃而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 必要共犯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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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 被引量:3
20
作者 阴建峰 宋大伟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3期1-16,共16页
《刑法修正案(九)》第2条对于死缓变更执行死刑条件的修改。虽具重要的立法价值,但也有其制度缺憾。因为“情节恶劣”的表述过于概括、抽象,其限制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作用有限,而且也与刑法中该术语使用的惯例不符,容易导致误解... 《刑法修正案(九)》第2条对于死缓变更执行死刑条件的修改。虽具重要的立法价值,但也有其制度缺憾。因为“情节恶劣”的表述过于概括、抽象,其限制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作用有限,而且也与刑法中该术语使用的惯例不符,容易导致误解。应将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进一步提高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故意犯罪”,以切实有效地避免错杀、误判,更为充分地彰显严格限制与慎重适用死刑之政策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缓 死刑立即执行 变更执行条件 死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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