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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译评》

作品数109被引量20H指数2
  •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 出版周期年刊
共找到109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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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公事——宋代地方官犯罪探析
1
作者 刘馨珺 《法律史译评》 2017年第2期110-165,共56页
前言中国人在解释法律行为时,除了依凭法律条文之外,往往必须考虑人情社会的因素,合理化看待违法行为。自《唐律疏议》以来,对请求行贿,包含无贿请求,以及受人财而媒介请求者罪刑的处罚已有明文规定。~1学者将传统中国法典定位为“官僚... 前言中国人在解释法律行为时,除了依凭法律条文之外,往往必须考虑人情社会的因素,合理化看待违法行为。自《唐律疏议》以来,对请求行贿,包含无贿请求,以及受人财而媒介请求者罪刑的处罚已有明文规定。~1学者将传统中国法典定位为“官僚制的法”(bureaucratic law)及“统治者的法”(regulatory law),而非“法的支配”(rule of law),~2以往探讨请求文化大多着眼于惩治贪官污吏的贿赂刑罚。~3但是《唐律疏议》制定之时,唐太宗和长孙无忌等君臣所欲建立的“依法而治”(rule by law)、分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探析 所欲 请求者 中国 法律条文 法典 因素 罪刑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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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官”补论——兼论其与都官的关系
2
作者 林昕影 游逸飞 《法律史译评》 2023年第1期114-119,共6页
自睡虎地秦简刊布后,“隐官”一词重现于天地之间,引起秦汉史学界关注。随着张家山汉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材料逐次刊布,“隐官”的相关讨论渐趋丰富,^(1)其整体面貌也随之清晰,本文略加探讨前贤未尽之处,以就正方家。目前隐官的社... 自睡虎地秦简刊布后,“隐官”一词重现于天地之间,引起秦汉史学界关注。随着张家山汉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材料逐次刊布,“隐官”的相关讨论渐趋丰富,^(1)其整体面貌也随之清晰,本文略加探讨前贤未尽之处,以就正方家。目前隐官的社会身份已比较明晰。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四记载“隐官解”可以娶女子符为妻,^(2)并未被剥夺婚姻权。张家山《二年律令·户律》简310—316明确规定隐官可立户,并授田五十亩与半宅,地位低于一般平民与“庶人”,与“司寇”相当;^(3)《乌程汉简》简37“张里户人隐官姚攀”的记载乃其实例,更反映隐官居于乡里之中,户籍并未与平民区隔管理。^(4)隐官既有户籍,可获得田宅,也应尽义务服徭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权 《奏谳书》 睡虎地秦简 隐官 张家山汉简 岳麓秦简 里耶秦简 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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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的盗赃等级及其对应刑罚
3
作者 马增荣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18-33,共16页
一、从秦制到汉制:汉文帝刑制改革前后的“盗赃”近年,简牍的发掘和出版正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增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荆州胡家草场发现的12号西汉墓,出土了4642枚简牍。仅在发掘的一年之后,即2020年整理者就发表了发掘简报和简牍概述.
关键词 盗赃 简牍 整理者 汉文帝刑制改革 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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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成化、弘治年间围绕海上走私贸易的法律整顿
4
作者 黄铮(译) 《法律史译评》 2021年第1期229-248,共20页
前言在嘉靖年间郑若曾所著的《筹海图编》卷十二经略中有:“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乃贸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贸易之私也。”^(1)此语表现了他对明朝制度中对于出现在沿岸地区的船只如何分类、如何处... 前言在嘉靖年间郑若曾所著的《筹海图编》卷十二经略中有:“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乃贸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贸易之私也。”^(1)此语表现了他对明朝制度中对于出现在沿岸地区的船只如何分类、如何处理的认知。这里所说的“贡舶”,是指为了进行朝贡而来到明朝领土的船只。也就是说,“贸易之公”指朝贡贸易,是被明朝法律允许的。“海商”指民间商人,他们是不受法律认可的。海商的贸易不通过市舶司,所以变成了“贸易之私”,也就成为走私贸易,被视为犯罪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行为 法律认可 弘治年间 朝贡贸易 海商 市舶司 郑若曾 走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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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弘之的反自然法观念与其天皇制宪法理念的“和魂洋才” 被引量:1
5
作者 苏基朗 苏寿富美 《法律史译评》 2018年第1期242-253,共12页
前言我们的项目议题,是天演论自然主义(即优胜劣败,适者生存,方为天理),对20世纪初中国引入西方法律有什么影响。目前已完成三篇文章。第一篇谈严复天演论创造了具中国特色的进化论,与他翻译对象赫胥黎的进化论南辕北辙,彻底摧毁中国传... 前言我们的项目议题,是天演论自然主义(即优胜劣败,适者生存,方为天理),对20世纪初中国引入西方法律有什么影响。目前已完成三篇文章。第一篇谈严复天演论创造了具中国特色的进化论,与他翻译对象赫胥黎的进化论南辕北辙,彻底摧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正义之天。落实在法律改革上,产生有法无天的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有机体说 自然主义 加藤弘之 自然法 和魂洋才 宪法理念 明治时期 天皇制 天赋人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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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官仪注书的出现与官制叙述的开始
6
作者 方国花(译) 《法律史译评》 2021年第1期72-82,共11页
序言在中国历代正史中,经常出现《职官志》《百官志》等记载关于王朝官僚制度的解说和沿革的“志”(特定领域的专著),其原型是《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以下简称为“《百官公卿表》”),之后正史中的职官志也受到了该书的影响。除... 序言在中国历代正史中,经常出现《职官志》《百官志》等记载关于王朝官僚制度的解说和沿革的“志”(特定领域的专著),其原型是《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以下简称为“《百官公卿表》”),之后正史中的职官志也受到了该书的影响。除了这些正史的职官志以外,还有记载某个王朝的官僚制度和相关礼仪制度的专著,本文将这种书统称为“职官仪注书”。不过,这种书与《百官公卿表》相继出现后,便在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期间盛行于世。东汉时期出现的职官仪注书的代表作有胡广补注的《汉官解诂》和应劭的《汉官仪》等。笔者之前对这些书的性质和历史背景研究写过别稿,^(1)发现职官仪注书的开端是东汉初期编写的《汉官》和《汉旧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官僚制度 百官公卿 职官志 官制 《百官志》 礼仪制度 汉官 魏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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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木业同业组织:1880—1930年间的制度、执行和纠纷解决
7
作者 黄艺卉(译)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347-373,共27页
前言1932年,上海开泰木行企图追回无锡永兴顺木号所欠下的1400两白银,后者曾在两个月前通过赊账从开泰购入700株原木。在诉诸所有可资利用的纠纷解决途径后,包括木业同业行会、商会和地方法院,开泰最终仍然一无所获。
关键词 纠纷解决 地方法院 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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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及唐代的法律与行政程式——兼论二者对官吏系统与读写教育的促进作用
8
作者 李安敦 窦磊 《法律史译评》 2018年第1期12-43,共32页
前言凡是复杂的官僚政治系统,无一例外地必须倚仗适用于法律、行政、军事等不同领域的、标准化的规范文体。这一概念强调官僚系统中每位官吏的设置的合理性,以及官吏间文书书写形式的标准化。创新的文体会降低文书的完成速度,并会影响... 前言凡是复杂的官僚政治系统,无一例外地必须倚仗适用于法律、行政、军事等不同领域的、标准化的规范文体。这一概念强调官僚系统中每位官吏的设置的合理性,以及官吏间文书书写形式的标准化。创新的文体会降低文书的完成速度,并会影响行政的客观性,因而不被提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嘱文书 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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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之流:关于唐代配隶、安置、罚镇、效力等诸问题 被引量:1
9
作者 陈俊强 《法律史译评》 2018年第1期138-152,共15页
前言本文试图考察唐代流刑以外,其他几种具有远逐性质的刑罚——配隶、安置、罚镇、效力。从宏观的刑罚发展角度而言,汉代肉刑之废,徒刑之兴,只是古典刑罚制度瓦解的开端;从肉刑到流刑才是整个刑罚制度变迁的完整图像,也是古典刑罚蜕变... 前言本文试图考察唐代流刑以外,其他几种具有远逐性质的刑罚——配隶、安置、罚镇、效力。从宏观的刑罚发展角度而言,汉代肉刑之废,徒刑之兴,只是古典刑罚制度瓦解的开端;从肉刑到流刑才是整个刑罚制度变迁的完整图像,也是古典刑罚蜕变为传统刑罚的主调。刑罚制度的重整,必有待流刑的确立和成熟,才能大功告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杨慎矜 左降官 刘仁轨 大赦天下 封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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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里耶秦简《迁陵吏志》的另一种假设
10
作者 高震寰 《法律史译评》 2021年第1期37-57,共21页
前言里耶秦简9-633《迁陵吏志》记载的秦代迁陵县的官僚编制,是官僚制度史的重要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县吏名目虽明见于里耶秦简的其他文件,却没有被纳入《迁陵吏志》中。对此,水间大辅与孙闻博等学者已尝试解释,指出其中可能存在泛... 前言里耶秦简9-633《迁陵吏志》记载的秦代迁陵县的官僚编制,是官僚制度史的重要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县吏名目虽明见于里耶秦简的其他文件,却没有被纳入《迁陵吏志》中。对此,水间大辅与孙闻博等学者已尝试解释,指出其中可能存在泛称或专名的差别;并推测有些职务没有被统计进《迁陵吏志》中。个人拜读后,在深感钦佩之余,也被启发了一些不同的想法。谨以小文略述浅见,就教于各方专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里耶秦简 迁陵吏志 官僚制度 迁陵县 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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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长城防卫体制的变化
11
作者 郭聪敏(译) 《法律史译评》 2020年第1期-,共53页
前言关于汉代的长城防卫,《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正月条所附如淳注中有具体记载: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 前言关于汉代的长城防卫,《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正月条所附如淳注中有具体记载: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这段话是说,天下之人原本皆有3天的长城防卫义务,但仅用3天又不现实,因此实际服役者一年更替一次,不服役者交300钱给官府,当作免役费付给实际服役者。如淳注中的"天下人"这个词反映出不仅边郡民众要承担长城防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下人 天下之人 长城 如淳 戍边 防卫 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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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开元礼》之后——唐后半期的祭祀议论
12
作者 (译)张娜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164-187,共24页
前言无论在哪个时代的哪个国家,维持权力统治国家的经营都伴随进行某些形式的“仪式行为”。尤其近代以前的王朝政治,因为朝廷的仪礼与王权直接相关,所以祭祀是重要的国家活动。通过祭祀夸示王的权威和正统性是为了获得民众的服从和促... 前言无论在哪个时代的哪个国家,维持权力统治国家的经营都伴随进行某些形式的“仪式行为”。尤其近代以前的王朝政治,因为朝廷的仪礼与王权直接相关,所以祭祀是重要的国家活动。通过祭祀夸示王的权威和正统性是为了获得民众的服从和促进王权构成人员的团结。祭祀神圣庄严,才会产生效果,因此,仪式中注入了极大的费用和劳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仪式行为 正统性 《大唐开元礼》 王权 祭祀 近代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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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军事管理法规中的空间与地点:对“则例”法律类型的分析
13
作者 李童童(译) 《法律史译评》 2021年第1期305-319,共15页
前言1680—1780年,清王朝通过军事征服极大地扩张了版图。在几次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为了更加顺畅无碍地进行军事管理、节省开支,清廷不得不进行“全国性”的军事法规的编纂工作。当时,各省的军事法规在诸多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而中... 前言1680—1780年,清王朝通过军事征服极大地扩张了版图。在几次旷日持久的战争之中,为了更加顺畅无碍地进行军事管理、节省开支,清廷不得不进行“全国性”的军事法规的编纂工作。当时,各省的军事法规在诸多方面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而中央试图将这些法规统合起来。借助《军需则例》和两部军器则例(《军器则例》和《工部军器则例》),中央的编纂者基本上消除了地方法规之间的冲突,实现了军事立法的标准化(standardization)。^(1)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军事立法 军事征服 则例 编纂者 编纂工作 军器 标准化 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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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左侍郎薛允升与《各省留养不符册》——清末当家堂官的语言
14
作者 曹雯(译)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330-346,共17页
前言因《唐明律合编》和《读例存疑》等著作闻名遐迩的薛允升(1820—1901年)既是清末著名的法学家,又是任职于朝廷中枢之司法、立法机构的高级官员。今天,我们在阅读中国法制史方面的研究成果时经常会看到他的名字,也不时接触到他所创... 前言因《唐明律合编》和《读例存疑》等著作闻名遐迩的薛允升(1820—1901年)既是清末著名的法学家,又是任职于朝廷中枢之司法、立法机构的高级官员。今天,我们在阅读中国法制史方面的研究成果时经常会看到他的名字,也不时接触到他所创下的业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制史 薛允升 左侍郎 立法机构 刑部 研究成果 清末 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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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人”之下的制度:再论清代复审制
15
作者 铃木秀光 魏敏 《法律史译评》 2017年第2期191-210,共20页
前言清代的审判,是由以皇帝为顶点的官僚制度将其作为统治之一环而进行的。根据先前的研究,就当时的审判制度而言,既存在将所有案件交由统治行政区划末端之州县的州县官员审理并判决的情况,同时也存在州县官员不能判决、将案件逐级呈递... 前言清代的审判,是由以皇帝为顶点的官僚制度将其作为统治之一环而进行的。根据先前的研究,就当时的审判制度而言,既存在将所有案件交由统治行政区划末端之州县的州县官员审理并判决的情况,同时也存在州县官员不能判决、将案件逐级呈递至上司处再行审理的情况。并且,什么样的案件交由官僚制中的哪一层级再行审理,主要由被判定刑罚的轻重决定,即审理的案件的刑罚相当于五刑中的笞或杖的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皇帝 官僚 交由 审理 刑罚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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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秦的“邦”与畿内
16
作者 张西艳(译) 《法律史译评》 2020年第1期-,共30页
前言"邦"存在于先秦时代的汉语世界中,相当于日语中的"国"(state)这个名词。在西周时期的金文中,有以"邦"来记载周室及其诸侯国和"夷(尸)"之群体的实例。在战国时期的简牍资料中,也有众多使用&... 前言"邦"存在于先秦时代的汉语世界中,相当于日语中的"国"(state)这个名词。在西周时期的金文中,有以"邦"来记载周室及其诸侯国和"夷(尸)"之群体的实例。在战国时期的简牍资料中,也有众多使用"邦"字的表述。在以《史记》为代表的传世文献中,先秦时代的国家虽以"国"来记载,但是可以推断,在秦代以前的早期原始资料中,大多以"邦"字来记载。因此,"邦"是构成中国文明的国家观、疆域观之基础的重要词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战国时期 诸侯国 畿内 周室 西周时期 《史记》 简牍 先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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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的刑事诉讼案例汇编:为狱等状
17
作者 劳武利 朱喆琳 《法律史译评》 2017年第1期28-69,共42页
前言得益于几十年前考古发现的两份来自公元前三世纪晚期和公元前二世纪早期的中国刑事诉讼案例汇编,我们对于中国早期司法制度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发现这些文献的时候,这些抄本被归入一种以前未曾见过的资料种类中。第一份案例... 前言得益于几十年前考古发现的两份来自公元前三世纪晚期和公元前二世纪早期的中国刑事诉讼案例汇编,我们对于中国早期司法制度的理解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发现这些文献的时候,这些抄本被归入一种以前未曾见过的资料种类中。第一份案例汇编《奏谳书》编于汉朝初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考古 世纪 时候 种类 案例 司法制度 荆州市 抄本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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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条法事类纂》卷四十八《刑部类》“断罪引律令”译注稿(上)
18
作者 祁苏曼(译) 《法律史译评》 2021年第1期344-372,共29页
前言本文是根据东京大学综合图书馆所藏明抄本《皇明条法事类纂》卷四十八《刑部类》“断罪引律令”条进行翻刻,同时加以注释与解说的译注稿。^(1)《皇明条法事类纂》(简称《事类纂》)是将明中期成化、弘治朝的“条例”依事分类并进行... 前言本文是根据东京大学综合图书馆所藏明抄本《皇明条法事类纂》卷四十八《刑部类》“断罪引律令”条进行翻刻,同时加以注释与解说的译注稿。^(1)《皇明条法事类纂》(简称《事类纂》)是将明中期成化、弘治朝的“条例”依事分类并进行整合的事例集。而洪武朝编纂的法典《大明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断罪引律令 东京大学 洪武朝 《大明律》 明中期 刑部 《皇明条法事类纂》 明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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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唐关市令的成立和特质——以关于关税的法规为中心
19
作者 周东平(译) 陈牧君(译) 《法律史译评》 2019年第1期181-213,2,共34页
前言关市令是规定关的交通检查和市的交易管理的一篇律令。但两者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相互关联,各规定最终被整理成关市令的形式。从其内容来看,关市令与交通体系、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再加上关具有潜在的军事防卫性质,以及... 前言关市令是规定关的交通检查和市的交易管理的一篇律令。但两者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相互关联,各规定最终被整理成关市令的形式。从其内容来看,关市令与交通体系、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再加上关具有潜在的军事防卫性质,以及与边境地区其他集团相接触的特点,故被视为对国家和民众有多方面影响的法规。但是,唐朝以前的令几乎散佚,而且即使古代日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市令 天圣令 养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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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原秦汉时期的刑罚体系?——评陶安《秦汉刑罚体系之研究》
20
作者 李力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398-428,共31页
前言在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十年期间,日本的秦汉法制史学界相继推出了四部法制史新作,其作者均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中青年学者。①其中,旅日德国学者陶安(Arnd Helmut Hafner)博士费时八年、三易其稿的《秦汉刑罚体系之研究》(... 前言在进入21世纪之后的第一个十年期间,日本的秦汉法制史学界相继推出了四部法制史新作,其作者均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中青年学者。①其中,旅日德国学者陶安(Arnd Helmut Hafner)博士费时八年、三易其稿的《秦汉刑罚体系之研究》(大32开精装本,587+60页。以下简称《刑罚体系》)一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体系 中青年学者 秦汉时期 法制史 秦汉刑罚 秦汉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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