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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作品数4644被引量35484H指数69
综合性法学学术理论刊物。读者为法学研究和教学人员,司法工作者以及政法院校师生。查看详情>>
  • 曾用名 学员之家(法律版);法律学习与研究
  •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1005-0221
  •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11-3212/D
  • 出版周期双月刊
共找到4,64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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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保证债权的行使及其限制 被引量:1
1
作者 何心月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59-175,196,共18页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保证债权行使的限制,据此,保证人可免于承担主债务人破产后的利息。本文认为,以利息为例的破产风险是否由保证人承担属于保证合同的自治范畴,主债务人破产并非减免保证责任的法定或意定事由,司法解释应...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保证债权行使的限制,据此,保证人可免于承担主债务人破产后的利息。本文认为,以利息为例的破产风险是否由保证人承担属于保证合同的自治范畴,主债务人破产并非减免保证责任的法定或意定事由,司法解释应当在《民法典》的语意内作业,并还原担保制度风险兜底的本来意旨。破产受理实则构成先诉抗辩权的阻却事由和保证债务加速到期的触发事由,债权人的同时求偿且互不扣减规则将彻底阻断主债务与保证债务之间的涉他效力,即破产程序在维持保证债务同一性的基础之上,应淡化处理其内部位阶关系。简单地将债务人破产视为从属性的例外是对破产制度的歧视,破产程序的启动其实是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表见因素,破产法对实体权利的规范限度均由此展开。相应地,保证债权的行使及其限制之命题在破产法语境下有重新阐释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证债权 从属性 停止计息 先诉抗辩权 破产法规范限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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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识别与司法审查 被引量:5
2
作者 程雪阳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88-99,193,共13页
由于我国土地管理实体法相关制度的缺失,《行政诉讼法》关于征收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领域长期难以得到落实。当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从“分级限额征收体制”转变为“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且... 由于我国土地管理实体法相关制度的缺失,《行政诉讼法》关于征收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领域长期难以得到落实。当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从“分级限额征收体制”转变为“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且后一体制在2020年进一步完善之后,将市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公告”界定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征收决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鉴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中的先行行为与征收公告共同构成了一个征收决定,而不是分别构成数个独立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查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合法性时,应当对征收公告以及相关先行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而不能只审查该公告本身的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收公告 征地批复 征收决定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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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的认知偏差与制度完善 被引量:17
3
作者 侯利阳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06-119,194,共15页
反垄断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法律工具,但二者并不等同。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经济的长效机制,而公平竞争审查则是健全市场经济的中间过程,二者存在追求长期效应与平衡短期目标的冲突。公平竞争审查在倡导反垄断法追求的经... 反垄断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法律工具,但二者并不等同。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经济的长效机制,而公平竞争审查则是健全市场经济的中间过程,二者存在追求长期效应与平衡短期目标的冲突。公平竞争审查在倡导反垄断法追求的经济效率的同时,还需面对无法被后者囊括的诸多因素。因此,公平竞争审查的顺利实施要基于反垄断法,但也不能拘泥于反垄断法,关键在于从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着眼,给予政府之手适度的发展空间。鉴此,未来的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建立依经济发展水平的分类实施机制、完善多元考核的官员晋升机制、确立重点行业的整体性审查机制、增设跨行业经济带动型政府补贴的豁免机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平竞争审查 反垄断法 地区封锁 行业垄断 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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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性水平的实证检验:以故意伤害罪为例的分析 被引量:14
4
作者 王越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69-83,193,共16页
对303256份故意伤害罪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表明,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的裁量具有高度规范性,实务中法官的量刑方法遵循了“三步骤”方法的理论内核,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确定与规范规定保持了高度一致,仅少部分情节的适用与规范略有冲突。严... 对303256份故意伤害罪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表明,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的裁量具有高度规范性,实务中法官的量刑方法遵循了“三步骤”方法的理论内核,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确定与规范规定保持了高度一致,仅少部分情节的适用与规范略有冲突。严密的规范体系、法官规避决策风险的需求和实务与规范的双向契合为高度规范性的实现提供了前提、动力和实现路径。但在规范未必正确的前提下,高度规范化的量刑反而可能造成错误的重复和经验的萎缩。基于目前的高规范性水平,下一阶段的量刑改革应及时转向,从形式合法的规范化转向实质正当的规范化,建立量刑正当性评价体系;从机械的规范化转向能动的规范化,明确、维持和强化规范与经验并重的双重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规范性 量刑影响因素 正当性评价体系 双重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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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权处分的司法审查——以行政审判中的息诉承诺为例 被引量:6
5
作者 蒋成旭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5-58,192,193,共16页
尽管学理上尚无定论,但行政诉权处分已得到行政审判实践的认可。通过对涉及息诉承诺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梳理考察发现,法院存在"诉权可得抛弃"与"诉权不受妨碍"两种相对明确的裁判进路。但诉权处分通常不... 尽管学理上尚无定论,但行政诉权处分已得到行政审判实践的认可。通过对涉及息诉承诺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梳理考察发现,法院存在"诉权可得抛弃"与"诉权不受妨碍"两种相对明确的裁判进路。但诉权处分通常不作为单独的裁判理由,而带有补强性、宣教性说理的色彩;法院往往已对案件作了实质审查,确信纠纷已获实际解决之后,才最终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基于行政诉讼的制度功能考虑,对于当事人抛弃诉权后再行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上应予以立案审查;是否构成"诉权滥用"应作审慎考量。制度功能上的内在张力,决定了行政诉讼侧重维护公法秩序时,诉权处分的效果应受限制;侧重解决行政争议时,诉权处分的效果则相对显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权 诉权处分 行政诉讼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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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调查令的实践基础与规范理性 被引量:26
6
作者 曹建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9-42,191,共15页
民事调查令是我国历经二十多年试点的原生性证据收集制度,在规范层面存在着主观正当性、客观合理性、程序保障性、效果有效性等问题,有必要对其申请主体与命令对象、时空阶段与取证范围、签发程序与救济程序、违令后果与制裁措施予以完... 民事调查令是我国历经二十多年试点的原生性证据收集制度,在规范层面存在着主观正当性、客观合理性、程序保障性、效果有效性等问题,有必要对其申请主体与命令对象、时空阶段与取证范围、签发程序与救济程序、违令后果与制裁措施予以完善。鉴于民事调查令与书证提出命令形成竞合,书证提出命令具有公平与效率价值上的优势,若参照大陆法系将取证范围扩大到第三人和书证以外的其他证据种类,那么长远来看两者可以整合为一项民事证据收集制度。依照我国充实当事人取证权利、填补法院职权取证漏洞的现实改革逻辑,民事调查令是法院将调查取证的实施权转授给律师的制度设计,具有调查取证的亲历性和能动性、实践效果的补足性之独立存在意义。因此,在防范实践理性的绝对化之后,原生性的民事调查令制度目前也可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调查令 书证 提出命令 证据收集 司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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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案件中的审判责任制——以保障和管控人民陪审员裁判权为核心 被引量:6
7
作者 樊传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8-140,195,共14页
在大合议庭陪审案件中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规范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分权关系,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裁判权的独立性和实质性,使之不会沦为法官裁判权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征与权力属性,设置不同于法官... 在大合议庭陪审案件中落实审判责任制要求,一方面是要规范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分权关系,尤其是保障人民陪审员事实裁判权的独立性和实质性,使之不会沦为法官裁判权的附庸;另一方面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征与权力属性,设置不同于法官的管控体系,将事后追责式的管控转变为事先调整型的管控。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重构评议规则、规范指示效力、提高裁决终局性和建构以证据能力为核心的证据规则系统来实现。法官将一部分裁判权让渡给人民陪审员之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程序管理权。应当将行使该程序管理权的情况,作为认定和追究法官责任的独立依据。法官错案责任豁免的范围,也应随着事实裁判权的让渡而扩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 审判责任 错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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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内部机构及功能设置研究 被引量:62
8
作者 龙宗智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41-151,195,共11页
检察机关设置内部机构,是为了实现专业分工、提高效益,也为便于上级指挥监督。设置时应考虑司法责任制及其限度、办案业务量和检察官数量、办案组织的设置、业务工作特性、日常管理需要以及上下级检察机关的业务对接。目前还应注意机构... 检察机关设置内部机构,是为了实现专业分工、提高效益,也为便于上级指挥监督。设置时应考虑司法责任制及其限度、办案业务量和检察官数量、办案组织的设置、业务工作特性、日常管理需要以及上下级检察机关的业务对接。目前还应注意机构设置的适度稳定性,以及机构设置的基本统一性。"大部制"比较适合于案件数量较少,检察人员较少的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实行诉讼与监督职能分离和机构分离利弊皆有,但两种职能难以完全分开,且在侦查权转隶后,诉讼监督更需批捕权和公诉权支持。"捕诉合一"可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但捕、诉性质不同,部门合一还造成业务部门设置不平衡。除未成年人案件以外,其他特定类型案件亦应慎重实行"捕诉合一"。检察机关的内部机构及功能设置,应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状况而作适当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内部机构 检察一体制 司法责任制 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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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善权利观的力度与限度 被引量:25
9
作者 朱振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2-44,共13页
拉兹的共同善权利观试图超越义务论与功利主义的对抗,从而为权利理论找到一条新路。根据共同善权利观,权利的重要性超过了权利人利益的重要性,权利可证成其他人对权利人的义务,但权利人的利益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一权利观的最终目标是... 拉兹的共同善权利观试图超越义务论与功利主义的对抗,从而为权利理论找到一条新路。根据共同善权利观,权利的重要性超过了权利人利益的重要性,权利可证成其他人对权利人的义务,但权利人的利益则无法做到这一点。这一权利观的最终目标是指出权利存在的价值在于它对共同善的贡献,共同善是决定权利存在的最重要的理由。但是,这一权利观并不能有意义地证成自由权的存在,既无法揭示权利人中心权利观的政治哲学意涵,也无法解释权利保护的严格性与权利行使的正确性之间存在的不匹配。更重要的是,自由权与共同善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不仅众多的共同善是相冲突的,而且共同善对权利也不是单向的、必然的支持关系。权利保护的严格性,并不来自抽象意义上的共同善,而是来自对相冲突的不同共同善的衡量。这一点为理解我国《民法总则》第185条中"公共利益"的涵义与功能提供了一个融贯的解释,而这一条规定也正好展现了共同善权利观的力度与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善权利观 自由权 拉兹 公共利益 英烈人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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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社会的建设:内涵、机理与路径探讨 被引量:32
10
作者 李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5-28,共14页
守法并非一个由法律规则自动生成的结果,而是一种社会行动的逻辑。守法社会建设面向的是个人、群体、组织三类主体以及社会、政府、国家三个层面。以整体性和过程性的视角,在法律—社会—个人之间、规则—行动—观念之间、行动者的主观... 守法并非一个由法律规则自动生成的结果,而是一种社会行动的逻辑。守法社会建设面向的是个人、群体、组织三类主体以及社会、政府、国家三个层面。以整体性和过程性的视角,在法律—社会—个人之间、规则—行动—观念之间、行动者的主观意识—客观能力—客观环境之间建立起联系,可以发现,守法社会的基本内核包含守法意识、守法能力、守法条件和环境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而这三个核心维度又分别包含认同、道德义务、知识、资源、法律体系、法律威慑、社会文化心理七个具体构成要素。围绕守法社会的核心构成,能够发展出守法社会的建设路径。在当前以及未来,需要发展全新的守法认识论、守法研究和守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守法社会 法治建设 守法意识 守法能力 法律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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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受破产重整限制之法理与限度 被引量:18
11
作者 李忠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35-151,共17页
破产重整中,担保债权不得优先受偿而需为必要容忍,以维持公司经营的财产性基础。然而现行法存在异议救济缺位、协议程序的制度供给不足、对各方博弈缺乏底线性安排等问题。尽管破产中的法律规制常常暗含着难以把握的公共政策,但基于对... 破产重整中,担保债权不得优先受偿而需为必要容忍,以维持公司经营的财产性基础。然而现行法存在异议救济缺位、协议程序的制度供给不足、对各方博弈缺乏底线性安排等问题。尽管破产中的法律规制常常暗含着难以把握的公共政策,但基于对重整价值目标与担保信用功能的共识,仍然存在相对有效且合理的科学性安排。因此,应在追求重整价值最大化与目的性中立的基础上,搭建合作博弈与利益分配的平台,厘定意思自治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应明确担保债权暂停行使的必要性标准,厘定重整计划批准的最低保护限度,承认债权人在重整协商中的利益分配,以确保在破产法框架下团体自治的秩序与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债权 重整目标 利益分配 团体自治 目的性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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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制定中民事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之功能与定位 被引量:46
12
作者 郑尚元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57-69,共13页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之民法典中大多有"雇佣合同"的规定,但我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无"雇佣合同"的规定。我国自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至上世纪80年代,"雇佣"消失于社会生活,"雇佣"亦未成为官方...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之民法典中大多有"雇佣合同"的规定,但我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无"雇佣合同"的规定。我国自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至上世纪80年代,"雇佣"消失于社会生活,"雇佣"亦未成为官方中性用语。正视"雇佣",并在民法典中重置雇佣制度,实有必要。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之关系直接反映为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的定位与理念,亦反映了两者的关联与区别。雇佣合同制度与理论的提升,对于劳动合同制度与理论,对于其他劳务类合同,如承揽合同、委任合同,皆有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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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新发展及中国路径选择 被引量:15
13
作者 杜颖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4-124,179,共11页
后TRIPs时代,因对世界贸易组织设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以及多边机制谈判的发展议题不满,美欧等发达国家开始避开世界贸易组织,通过签订双边协定、诸边协定等形式进行机制转换,使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出现了多极化倾向。对中国来说,多极... 后TRIPs时代,因对世界贸易组织设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以及多边机制谈判的发展议题不满,美欧等发达国家开始避开世界贸易组织,通过签订双边协定、诸边协定等形式进行机制转换,使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出现了多极化倾向。对中国来说,多极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应该对内重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构;对外加强与美欧乃至全球范围的战略伙伴之间的沟通,积极开展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自由贸易谈判,拟定并推行适宜自己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条款范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TRIPs 多极化 诸边协定 超TR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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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核实证据问题研究 被引量:28
14
作者 韩旭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20-135,179,共16页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关辩护律师核实证据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均不明确,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律师核实证据还将面临"泄露案件信息"的执业风险。基于价值考量,核实证据内容应限定为客观上矛盾、主观上"...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关辩护律师核实证据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均不明确,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律师核实证据还将面临"泄露案件信息"的执业风险。基于价值考量,核实证据内容应限定为客观上矛盾、主观上"存疑"的证据而非全案证据;核实范围上,在确认律师有权对言词证据进行核实的同时,应设置若干例外,并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确定不同的核实范围,办案机关可针对个案以"负面清单"形式禁止律师对某些敏感信息进行披露;在核实方式上不宜作出硬性规定,但应注意区分被追诉人是否被羁押的情形,对于未被羁押的,可予以适当限制。此外,尚需完善配套制度: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确立违法监听排除规则;赋予律师侦查阶段有限的核实证据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护律师 核实证据 内容 范围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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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讯问与监控式讯问机制——以公安机关侦查讯问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0
15
作者 马静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16-126,177,共11页
侦讯制度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监控式讯问机制"。以A市为例的研究发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被告人主张非法讯问行为的频次有所减少,但涉及种类较多,刑讯逼供仍为主要形式;从时空形态看,非法讯... 侦讯制度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监控式讯问机制"。以A市为例的研究发现: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被告人主张非法讯问行为的频次有所减少,但涉及种类较多,刑讯逼供仍为主要形式;从时空形态看,非法讯问主要发生在刑事拘留之前在办案机关的讯问。非法讯问之所以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监控式讯问机制"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随着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已开始习惯"镜头下的讯问",但也产生刑讯逼供的外溢现象,其他形式的非法讯问则得到一定程度的容忍。为了有效抑制非法讯问,需要从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适用范围,实现讯问主体与讯问场所管理主体的分离等几个方面完善监控式讯问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讯问 监控式讯问 场所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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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遗赠的债物两分效力 被引量:27
16
作者 庄加园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36-145,179,共10页
继承与遗赠被一同规定于《物权法》第29条,不免使人认为遗赠与继承均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由此,产生物权效力的遗赠将导致承认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打破现行法的既有安排。更为重要的是,为保障遗产债务获得清偿,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 继承与遗赠被一同规定于《物权法》第29条,不免使人认为遗赠与继承均可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由此,产生物权效力的遗赠将导致承认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打破现行法的既有安排。更为重要的是,为保障遗产债务获得清偿,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物的价值范围内负有清偿债务义务,混淆了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差别。此外,为平衡遗产债权人与遗赠人的利益,必须在现行法补充具体的规则,以限制受遗赠人行使物权,导致遗赠人的物权有名无实。《物权法》第29条不应被解读为立法者意图改变既有的遗赠效力,而是坚持传统的债法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赠 继承 债权请求权 物权效力 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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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德国的认知与实践 被引量:17
17
作者 任重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66-175,180,共10页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对于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实施有重要作用。在整理法院同类裁判的基础上,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民事诉讼中被具体化为四个案例组,即:禁止制造恶意诉讼状态、禁止自相矛盾的行为、诉讼失权以及禁止滥用诉讼权利。考察与分...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对于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实施有重要作用。在整理法院同类裁判的基础上,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民事诉讼中被具体化为四个案例组,即:禁止制造恶意诉讼状态、禁止自相矛盾的行为、诉讼失权以及禁止滥用诉讼权利。考察与分析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的认知与实践,对该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科学定位与正确实施当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诚实信用 恶意诉讼 诉讼失权 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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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向府际税收竞争的法律规制——以股票转让所得课税规则的变迁为对象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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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姗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8-29,175-176,共12页
我国股票转让所得课税规则的变迁经历了"征税—暂免征收—部分恢复征收—返还部分税收"四个阶段,相应的法律文本为《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核心内容分别是给予、取消以及变相恢复税... 我国股票转让所得课税规则的变迁经历了"征税—暂免征收—部分恢复征收—返还部分税收"四个阶段,相应的法律文本为《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核心内容分别是给予、取消以及变相恢复税收优惠。上述规则的变迁反映了税收减免权在中央财税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及其冲突,这种斜向府际税收竞争越来越激烈。斜向府际税收竞争的产生,源于财政分权不尽规范和规则设计不甚合理等制度成因,它形式上违反税收法定、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原则,实质上也侵害了税收征纳各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上应当对此进行规制,既要减少税收竞争发生的可能性,又要解决税收竞争引发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规范性文件 府际税收竞争 斜向府际关系 股票转让所得 税收减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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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的面相——一个研究性述评 被引量:13
19
作者 王志坤 黄笔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11,共11页
作为一种国家干预,民事检察与法律监督有何关联,国家干预的正当性何在,干预到底限定在多大范围,这些问题无疑是民事检察的基础问题。回答这些问题既要面向我国现行法制,也要作返回原点式的考察,更需要结合民事检察改革进行必要的展望。
关键词 民事检察 国家干预 法律监督 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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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刑法学科的十大亮点
20
作者 高铭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36-42,共7页
关键词 刑法 学科 人大 1950年 十大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系 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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